(上接A15版)
此外,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2.1.“(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五)确定投资者的有效报价
根据《初步查询推广公告》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法,拟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10.40元/股,符合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和公告的条件,未高价消除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在本次初步调查中,13名投资者管理的156个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低于发行价格的10.40元/股,相应的申购数量为297950.00万股。详见附表中注明的“低价未入围”部分。
因此,本次线下发行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58人,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5670人,相应的有效认购总数为1055954000万股,是线下初始认购规模的2662.07倍,是战略配售回拨后的220.66倍,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认购规模的220.66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认购价格和拟认购数量请参考本公告附表中注明的“有效报价”部分。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
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检查投资者是否有上述禁止,投资者应按照发起人(主承销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相关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验证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或验证不符合配售资格,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配售。
(6)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比较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发行人属于“C39计算机、通信等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2024年12月24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近一个月发布的“C39计算机、通信等电子设备制造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0.40倍,投资者决策请参考。
截至2024年12月24日(T-4日)与上市公司相比,估值水平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24日,数据来源:WIND数据(T-4日)
注1:如果尾数有差异,市盈率计算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EPS=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计算平均市盈率时,排除好利科技(2023年PE为异常极值)、风华高科(2023年归母净利润大幅下降)和大毅(2023年归母净利润大幅下降);
注4:国巨和大毅是台股上市公司,其收盘价和EPS 货币是新台币;由于两者未在2023年年报中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因此2023年没有扣除非后EPS数据。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2.82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4日(T-4日)“C39”发布 计算机、通信等电子设备制造业上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0.40倍;2023年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8.78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国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向公众公开发行新股666.6700万股,均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旧股转让。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66.6700万股,约占公司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0%。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金额为1000.005万股,占本次发行金额的15.00%。本次发行的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中位数。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君威电子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额为211.538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额的3.17%。788.4621万股初始战略配售额与最终战略配售额之间的差额将回拨至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475.1316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73.66%;网上初始发行量为1.7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26.34%。最终线下线上发行总额为6.455.1316万股,线上线下最终发行量将根据线上线下回拨确定。
(3)发行价格及相应的市盈率
根据初步询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的基本面、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市场状况、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10.40元/股,线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61倍(每股收益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按照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非经常性损益扣除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2)23.13倍(每股收益按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32.82倍(每股收益按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30.84倍(每股收益按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低值。
(四)筹集资金
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为11274.98万元。按发行价格10.40元/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933.3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738.0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61.945.33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5)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线上线下发行认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果重大紧急情况影响发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布并修改发行日程;
3、如因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线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查询或线下认购,请及时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
(六)回拨机制
2024年12月30日(T日)网上网下认购:00同时结束。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整体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在2024年12月30日(T日)启动回拨机制,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数量。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在线投资者的初步有效认购倍数来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认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首先回拨到线下发行。
2、2024年12月30日(T日)网上线下全额认购的,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不超过50倍的,不启动回拨机制;网上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含)的,应从线下回拨到线上,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率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原则上,回拨后无限期的线下发行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上述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计算。
3、在网上发行未全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认购的不足部分返回线下,由参与线下认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起人(主承销商)按照公告的线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在线认购不足部分返回线下后,发起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暂停发行措施。
4、在线下发行未获得全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会在线回拨,将暂停发行。
回拨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具体情况将于2024年12月31日开始(T+1日)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网上认购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认购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七)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获得配股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是无限期的,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在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了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君威电子员工资产管理计划。配售证券的持有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
(八)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九)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战略配售三、战略配售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是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
(二)战略配售的分配结果
根据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协议,钧踝电子员工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10.00%,认购金额不得超过2200.00万元。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君威电子员工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额为211.538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额的3.17%。
截至2024年12月24日(T-4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全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5年1月6日支付初始支付金额超过最终分配金额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T+4日前,按原付款路径退还。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三)战略配售股份回拨
初始战略配售额为1000.005万股,占发行额的15.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最终战略配售额为211.5384万股,占发行总额的3.17%。初始战略配售额与最终战略配售额之间的差额为788.4621万股,将回拨线下发行。
四、线下发行
(一)参与者
经发行人和赞助商(主承销商)确认,有258家投资者可以参与本次线下认购,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5670家,相应的有效报价总额为10559540000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的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以及与有效报价相对应的有效认购数量。
(二)线下认购
在初步查询过程中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参与线下认购。
1、2024年12月30日(T日):30-15:00.参与线下认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输入认购单信息,包括认购价格、认购数量等信息,其中认购价格为发行价格10.40元/股,认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提供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认购数量”。线下投资者将所有参与认购的配售对象输入认购记录后,应一次性提交。一旦线下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认购,将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认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配售对象只能参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的线下认购。配售对象全名、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认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写与备案信息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2024年12月30日(T日)网下投资者认购时,无需缴纳认购资金。
4、如果线下投资者未能参与认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布违约情况,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违约情况。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在网上认购和持股方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下初步配售股份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查询和推广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提供有效报价,参与线下认购,并将于2025年1月2日(T+2日)发布的《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了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25年1月2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经济参考网络、中国金融新闻网络、中国日报网络披露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发行初步配售线下投资者名称、报价、认购数量、初步配售数量、应付认购金额信息和列表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实际认购数量明显低于线下投资者的报价。上述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已向参与线下认购的线下投资者发出支付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纳
1、2025年1月2日,《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所有线下有效配售对象均需(T+2日)8:30-16:认购资金全额支付,认购资金应在T+2日16日支付:00前到达。请注意资金在途时间。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线下投资者,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的计算
每个配售对象应支付认购金额=发行价格×初步配售数量。
3、认购款项的支付及账户要求
线下投资者应按照以下原则转移资金。如果不符合相关要求,配售对象将无效配置新股。
(1)线下投资者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否则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的多只新股中,所有配售对象都无效。
(3)线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转让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06WXFX301458”。如果未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转让失败。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了线下发行银行专用账户,收取配售对象支付的认购资金。配售对象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所属的开户银行列在下列银行系统中的,认购资金应当在同一银行系统中支付;配售对象记录的银行账户所属的开户银行不列入下列银行系统的,认购资金应当统一转入工商银行线下发行专用账户。
线下发行银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注:上述账户信息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告信息更新为准。网站链接: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银行账户信息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线下发行专户信息表。
(5)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配售对象获得的新股全部无效。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支付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无效处理其所有初步获得的新股,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将由主承销商承销。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以下,将暂停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
4、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分配资金的有效分配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分配的配售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视为违约,在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如果初步配售对象支付的认购金额大于初步配售金额对应的认购金额,2025年1月3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T+3日)将认购款退还配售对象至原付款账户,认购款金额退还=配售对象有效支付的认购款金额。
6、冻结期间线下投资者支付的所有认购款项产生的所有利息均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7、就像一个配售对象在同一天分配多只新股一样,一定要分别全额支付每只新股,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果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配售对象当天全部分配的新股将无效,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将见证线下发行过程,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2、发起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投资者持股比例达到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的,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线下报价、认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线上认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线下投资者提交的配售对象管理的相关账户,监控配售对象参与网上认购的行为。
4、违约处理: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五、网上发行
(1)网上认购时间
网上认购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T日):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认购新股。重大突发事件或者不可抗力影响发行的,按照认购当天的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的数量和价格
网上发行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1.7万股。主承销商将在指定时间内(2024年12月30日(T日)9日。:15至11:30,13:00至15: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中输入1.7万股“君威电子”,作为该股唯一的“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0.40元/股。网上认购投资者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认购。
(三)认购简称及代码
认购简称“钧扭电子”;认购代码为“301458”。
(四)网上投资者认购资格
2024年12月26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T-2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除外)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购买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要按照《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办法》等规定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2024年12月26日,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的市值(T-2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日均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合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是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的市值按照其证券账户中包含的股份数量和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网上认购金额,市值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参与新股认购。每5万元的市值可以购买一个认购单位,不足5万元的部分不计入认购金额。每个认购单位为500股,认购数量应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7万股,不得超过按市值计算的认购金额上限。
(下转A17版)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