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证券简称:长鸿高科技公告号:2025-002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次数: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5日
3.股权登记日期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说明
1.提案人:宁波定鸿风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1日公布股东大会召开通知。2025年1月3日,单独持有65.87%股份的股东宁波定鸿风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现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5年1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担保孙公司广西长鸿对贺州市平桂区正信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款余额及相应利息费用的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1月3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定鸿风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建议将《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
除上述临时提案外,2024年12月31日公布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不变。
四、临时提案后增加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2025年1月15日14:00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新区新辉路102号
(二)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5年1月15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5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股东会原通知的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每个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议案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3日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内容(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书面函件和提案内容,以增加临时提案
附件: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5日,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25年首届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605008证券简称:长鸿高科技公告号:2025-001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应当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担保人名称: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广西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长鸿”)全资孙公司。
●预计担保金额及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02、196、400元及相应的利息和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43亿元。
●这次是否有反担保:无担保
●逾期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无
●本担保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概述
2024年12月16日,公司全资孙公司广西长鸿收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出具的电子竞价交易确认书,贺州市平桂区正信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352元、196元、400.00元的总价成功获得标的物。具体内容见2024年12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n.com)《全资孙公司拟通过公开拍卖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4-069)披露。目前,广西长鸿已与贺州市平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签订了《贺州市平桂区正信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交易合同”),并计划分期付款。根据交易合同的规定,剩余交易价款及相应利息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支付,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第六个工作日内支付。在支付剩余尾款之前,广西长鸿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其价值不低于剩余尾款金额。公司计划为广西长鸿向转让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交易合同项下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余额(202元、196元、400元)及相应的利息和费用。担保期限为广西长鸿支付《交易合同》规定的剩余尾款日。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上述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担保人名称:广西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2、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李军
4、注册资本:420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高镇腾龙大道1号
6、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山及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研究和试验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特种化工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特殊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销售;建筑工程机械制造;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石材加工;保温隔音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保温隔音材料销售;可再生资源加工;可再生资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营业执照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品)。(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7、全资孙公司,广西长鸿系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债务人(以下简称甲方):广西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债权人(以下简称乙方):贺州平桂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金额:丙方保证金额按合同编号为GXCH-KS-2024120-001号交易合同中,甲方对乙方发生的债务人民币金额(大写)为2亿零2百元(¥202196400.00)及其相应的利息和费用(以保证金额为基础,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评估费、评估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等。
保证期:自保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支付交易合同规定的剩余尾款日止。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担保部门实施交易合同的相关要求,有利于促进公司购买标的股权的过程,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购买目标股权的过程,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担保对象的业务和财务由公司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广西长鸿提供担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外部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2.75亿元,占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04%,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32亿元,公司对全资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43亿元。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