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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超声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接C1版)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下转C3版)

今日都市网 2025-01-02 2.63w

  (C1版上接)

  在初步查询阶段,每个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设定为300万股,最低申购数量变更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线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超过300万股,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不得超过2100万股。每个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变更单位为0.01元。

  本次线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认购股数上限为2100万股,约占线下初始发行数量的48.07%。线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结合资产规模合理确定认购金额,不得超过资产规模认购。原则上,线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写的拟认购金额不得超过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汕头超声波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和询价前的总资产价值较低,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原则上应在初步询价前的第五个交易日(即2024年12月30日,T-9日)产品总资产计算低值。

  2025年1月6日,参与超研股份线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参与(T-5日)12:00前通过银河证券线下投资者报告系统(网站:https://investor.chinastock.com.cn:8088)提交承诺书及相关验证材料,并向发起人(主承销商)提供资产证明验证材料。如果投资者拒绝配合验证,未能完全提交相关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线下发行,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参与线下发行,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线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新股线下发行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1:为促进线下投资者的审慎报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上增加了定价基础验证功能。线下投资者需要按以下要求进行操作:

  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个交易日(2025年1月6日)T-5日)上午8:30至初步询价日(2025年1月7日)T-4日)上午9日:30前,线下投资者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否则不得参与询价。线下投资者在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履行内部审批流程。

  线下投资者应根据定价依据提供的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超过建议价格范围。

  特别提示2:线下投资者必须如实向发起人(主承销商)提供最近一个月末的资产规模报告和相关证明文件(招股说明书上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4年12月31日),并满足发起人(主承销商)的相关要求。配售对象的认购金额不得超过向发起人(主承销商)提交的离线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中的产品总资产金额。离线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的总资产金额以配售对象上个月末(招股说明书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为准,即2024年12月31日)的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配售对象成立不足一个月的,离线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的总资产金额原则上以询价前第五个交易日(即2024年12月30日)为准。T-9日)以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

  一旦线下投资者报价,视为承诺银河证券线下投资者报告系统提交的线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相应的总资产金额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如不一致,后果由线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线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以促进线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方便创业板线下投资者资产规模验证:

  在初步询价期间,线下投资者必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的电子平台上如实填写最近一个月底的配售对象总资产金额,即2024年12月31日(招股意向书发布日上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投资者填写的总资产金额应与发起人(主承销商)提交的线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中的总资产金额一致。如果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原则上应在初步询价前五个交易日(即2024年12月30日),T-9日)以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

  线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和资产规模,合理确定认购金额,不得超过资产规模。发起人(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符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认购的,有权认定配售对象认购无效。

  7、线下淘汰比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淘汰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根据认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时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从晚到早、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数量、同一认购时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顺序从后到前排序,淘汰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淘汰的认购量不得低于所有合格线下投资者总认购量的1%。当拟淘汰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不再淘汰该价格上的认购。淘汰部分不得参与线下认购。

  排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和认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仔细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和有效认购数量。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不少于10名线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是指线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不作为最高报价部分,符合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和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只有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才能参与线下认购。发起人(主承销商)聘请北京海润天瑞律师事务所立即见证本次发行和承销的整个过程,并对线下投资者资质、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分配、信息披露等相关情况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8、投资风险提示安排:初步调查结束后,如果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发行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或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一行业上市公司的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国证券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一行业最近一个月的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认购前发布汕头超声器研究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的合理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限售期安排: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获得配股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是无限期的,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10、市值要求:

  线下投资者:前两个交易日(2025年1月3日)开始初步询价。T-6)为基准日,科技创新创业等主题封闭运营基金和封闭运营战略配售基金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在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初步查询的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本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在6000万元(含)以上。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平均持有市值。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线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网上投资者: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于2025年1月13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认购。其中,自然人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开放创业板交易权限。每5000元的市值可以购买一个认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认购额度。每个认购单位为500股,认购数量应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认购上限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0500股,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2025年1月9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5年1月13日(T日)认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当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11、网上线下认购不需要缴纳认购资金:本次线下认购日和网上认购日为2025年1月13日(T日),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9。:30-15:网上认购时间为900: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25年1月13日(T日)进行网上和线下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

  12、独立表达认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申购新股。

  13、发行回拨机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在线和线下认购后,将根据在线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在2025年1月13日(T日)启动回拨机制,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规模。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的“6、本发行回拨机制”。

  14、分配投资者支付和放弃股票处理:线下投资者应根据汕头超声波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根据最终发行价格和初步配售数量,2025年1月15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在T+2日16日支付。:00前到达。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如果同一天获得多只新股,如果只汇总金额,合并支付将导致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在购买新股后,应按照汕头超声波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彩票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彩票结果公告”)履行资本交付义务,确保其资本账户于2025年1月15日(T+2日)日末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15、暂停发行: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金额后公开发行金额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新股,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具体暂停条款见本公告“十、暂停发行”。

  16、违约责任: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线下认购或未全额认购或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合并计算相关项目的违规数量。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线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线认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

  17、股票发行后计划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较高。创业板公司具有研发投资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并仔细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内容,了解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确保不参与线下查询,确保认购数量和未来持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被视为投资者的承诺:投资者参与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保荐人(主承销商)应保留本公告及本发行相关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市场风险较大,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认真研究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充分考虑以下风险因素,认真参与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和投资: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南》(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中国证券指数有限公司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参考投资者的决策。如果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则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回归行业平均市盈率、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风险。

  2、投资者应充分了解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内容,了解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确保不参与线下查询,确保认购数量和未来持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被视为投资者的承诺:投资者参与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超级研究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4〕1391号)。发行人股票简称“超研股份”,股票代码为“301602”。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本次发行的发起人(主承销商)为银河证券。

  2、拟公开发行644.946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行股份。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2832.9638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963.741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其中,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认购数量不超过发行数量的10.00%,即认购金额不超过642.4944万股,认购金额不超过3.950万元;发起人相关子公司跟进投资(如发行价格超过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发起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4369.03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00%,扣除初始战略配售后;网上初始发行量为1092.2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后总发行量的20.00%。最终线下和线上发行总数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总数的最终线下和线上发行总数,线下和线上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实施;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线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和线下发行;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4、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5年1月7日(T-4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合格的线下投资者必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认购价格和拟认购数量。

  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的电子平台网站https://eipo.szse.cn,请通过上述网站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和线下认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和查询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初步查询和线下认购:30-15:00。

  2025年1月6日,线下投资者应在初步询价开始日前的一个交易日(T-5日)中午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注册。

  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管理办法》、《业务实施细则》、《线下发行实施细则》、《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线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和安排见本公告“三、(1)线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和报价要求”。

  只有符合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线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调查。不符合相关标准并参与初步调查的,应当承担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设置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信息。

  投资者应注意,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调查和配售前检查线下投资者是否禁止,投资者应按发起人(主承销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的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相关关系调查等)。如果线下投资者拒绝配合验证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禁止,或验证不符合配售资格,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参与初步调查和配售。

  5、发行人将推广管理层的线下路演和在线路演。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于2025年1月10日进行(T-1)推广网上路演。有关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考2025年1月9日(T-2日)发布的《汕头超声器械研究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6、每个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设定为300万股,最小变更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线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2100万股,约占线下初始发行数量的48.07%。配售对象报价的最低单位为0.01元。线下投资者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线下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认真合理确定申报价格和拟认购数量。发起人(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符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总资产规模认购的,有权认定配售对象认购无效。

  7、2025年1月10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T-1日)发布的《发行公告》披露了线下投资者报价、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关联方验证结果和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

  8、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根据2025年1月13日(T日)的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数量。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六、本发行回拨机制”。

  9、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离线发行或在线发行进行认购。参与本次初步调查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均不得参与在线认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在线发行和离线发行,但除非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和年金基金由证券投资基金经理管理。

  10、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见本公告“七、线下配售原则及方式”。2025年1月15日(T+2日)当日16:00前,线下投资者应根据《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11、本公告仅说明本次发行的相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如果投资者想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2025年1月2日(T-7日,在深交所网站上登载(http://www.szse.cn)以及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招股说明书。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1、超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4〕1391号)。发行人股票简称“超研股份”,股票代码为“301602”,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线下认购和网上认购。

  2、本次发行是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定向配售,线下询价配售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线上定价发行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

  3、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发起人相关子公司组成。

  如果发行价格超过最高报价后的线下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公开发行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发行发起人相关子公司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源汇投资”)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发行的战略配售。

  4、本公告所称“线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线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包括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金融公司、合格的海外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等专业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线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5、北京海润天瑞律师事务所将见证本次发行和承销的全过程,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旧股转让安排

  本次发行向公众公开发行新股644.946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不安排旧股转让。

  (3)线下、线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

  拟公开发行64.9446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2832.9638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963.7416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其中,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预计认购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即不超过642.4944万股,认购金额不超过3.950万元;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进投资(如发行价格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最终战略配售的比例和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返还线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的线下初始发行量为4369.03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80.0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1092.2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20.00%。线下和线上发行的最终总数为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总数,线上和线下最终发行的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2025年1月15日,线下和线上发行的最终数量和战略配售将确定(T+2日)发布的《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明确。

  (四)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直接通过向合格的线下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来确定发行价格,线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在定价过程中,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综合考虑初步询价数据、公司盈利能力、未来增长和可比公司的市盈率。具体安排见本公告“4。确定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

  (五)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获得配股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是无限期的,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所有参与线下发行的投资者都需要通过银河证券线下投资者报告系统(网站:https://investor.chinastock.com.cn:8088)在线提交承诺书和资格验证文件。承诺书要求线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将被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线下限售期。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6)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1、发行时间安排

  日期

  注:

  1、T日为线上线下发行认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果重大紧急情况影响发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布并修改发行日程;

  3、如果发行价格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最高报价和加权平均,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认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的合理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时,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4、如果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国证券指数有限公司上个月同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认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如因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线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查询或线下认购,请及时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

  2、路演推广安排

  2025年1月2日,保荐人(主承销商)(T-7日至2025年1月6日(T-5)期间,向符合要求的线下投资者进行路演推广。路演推广内容不得超过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范围,也不得预测二级股市的交易价格。具体的推广安排如下:

  (下转C3版)

编辑:金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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