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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星期一

汉朔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今日都市网 2025-02-20 1.31w

  汉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朔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计委员会批准,并已获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4〕1661号)。《汉朔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附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信息网,网站www.cninfo.com.cn;网站wwwww,中证网.cs.com.cn;中国证券网站w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金融时报,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ly.com.cn),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并置于发行人、深交所、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请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线上线下认购及支付、回拨机制、暂停发行及弃买股份处理等。,并仔细阅读今天发布的《汉朔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查询及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查询及推广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2025年2月28日(T日),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9:30-15:网上认购时间为900: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25年2月28日(T日)进行网上和线下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

2、2025年2月24日,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线下投资者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参与本次初步询价(T-4日)中午12:00前注册并输入相关信息,并及时上传验证材料。请登录中金IPO线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网站:https://zczipo.cicc.com.cn/)。

3、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查询合格投资者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a股和非限制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

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查询和线上线下发行。初步查询和线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实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发起人相关子公司的后续投资(如有)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价格超过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最高报价后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发行基金”)、国家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基金(以下简称“保险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资者基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发行的发起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战略配售详见《初步调查推广公告》中的“二、二。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汉朔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配售股票数量、发行股票数量比例和限制期。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线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线下发行对象:线下发行对象为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金融公司、合格的海外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6、初步查询: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T-3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合格的线下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报价格和拟认购数量。

在2025年2月24日(T-4日)上午8:2025年2月25日,30-初步询价日(T-3日)上午9日:30日前,线下投资者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否则不得参与本次询价。线下投资者在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履行内部审批流程。

参与创业板初步询价的线下投资者可以分别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填写不同的报价,每个线下投资者最多填写3个报价,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120%。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报价应包括每股价格和价格对应的拟认购股票数量,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重新执行定价决策程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上填写解释价格变更原因、价格变更范围的逻辑计算依据,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足、(或)定价决策程序不完整等情况,并将价格变更依据和(或)重新执行定价决策程序备查。

在初步查询阶段,每个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设定为70万股,最低申购数量变更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线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超过7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350万股,约占线下初始发行数量的49.94%。每个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变更单位为0.01元。

线下投资者应根据行业监管要求和资产规模合理确定认购金额,不得超过资产规模。发起人(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符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认购的,有权认定配售对象认购无效。

线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和资产规模,合理确定认购金额,不得超过资产规模。原则上,线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写的拟认购金额不得超过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说明书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5年1月31日)的总资产和询价前的总资产。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原则上应在询价第一天前的第五个交易日,即2025年2月18日(T-8日)产品总资产计算低值。

2025年2月24日,参与汉朔科技初步询价并符合相关投资者条件的线下投资者必须符合相关要求(T-4日)中午12:00前通过中金IPO线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网站:https://zczipo.cicc.com.cn/)完成相关信息的输入和验证材料的上传。如果投资者拒绝配合验证,未能完全提交相关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线下发行,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参与线下发行,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线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新股线下发行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1:为促进线下投资者的审慎报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上增加了定价基础验证功能。线下投资者需要按以下要求进行操作:

在2025年2月24日(T-4日)上午8:2025年2月25日,30-初步询价日(T-3日)上午9日:30前,线下投资者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否则不得参与询价。线下投资者在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履行内部审批流程。

线下投资者应根据定价依据提供的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超过建议价格范围。

特别提示2:线下投资者应如实向发起人(主承销商)提供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的资产规模报告和相关证明文件(招股说明书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5年1月31日),并满足发起人(主承销商)的相关要求。配售对象的认购金额不得超过向发起人(主承销商)提交的离线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和其他相关文件中的产品总资产金额。离线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的总资产金额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说明书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为准,即2025年1月31日)的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离线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的产品总资产金额原则上以查询前第五个交易日为准,即2025年2月18日(T-以8日)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

一旦线下投资者报价,视为承诺上传资产规模证明材料,填写《线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如不一致,后果由线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3:为促进线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方便创业板线下投资者资产规模验证,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投资者需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期间,线下投资者报价前,必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上如实填写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的总资产金额(招股说明书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5年1月31日),投资者填写的总资产金额应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的线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的总资产金额一致。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原则上应在询价第一天前的第五个交易日,即2025年2月18日(T-以8日)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

线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和资产规模,合理确定认购金额,不得超过认购资产规模。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符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认购相应资产规模的,有权认定配售对象的认购无效。

7、线下淘汰比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淘汰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根据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同一申报价格、同一申报价格、同一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从晚到早、同一申报价格、同一申报数量、同一申报时间,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排序,淘汰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淘汰的申报量不得超过所有合格线下投资者总申购量的3%,本次发行的最高申报率为3%。当拟淘汰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不再淘汰该价格上的申报。淘汰的线下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线下认购。

排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和认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仔细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和有效认购数量。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不少于10名线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是指线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不作为最高报价部分,符合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和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只有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才能参与线下认购。发起人(主承销商)已聘请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立即见证发行和承销的整个过程,并将见证线下投资者的资格、询价、定价、对配售、资金配置、信息披露等相关情况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8、投资风险提示安排:初步调查结束后,如果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消除最高报价后的公开发行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或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一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的平均市盈率(中国证券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一行业最近一个月的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认购前发布《汉朔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的合理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限售期安排: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获得配股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是无限期的,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当线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见《初步询价及推广公告》中的“二、战略配售”。

10、市值要求:

(1)线下投资者:2025年2月21日初步询价前两个交易日(T-5日)为基准日、科技创新创业等主题封闭运营基金和封闭运营战略配售基金。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日均市值应在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初步查询的线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10号(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2)网上投资者: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网上投资者,可于2025年2月28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认购。其中,自然人需要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2020〕343号)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每5000元的市值可以认购一个认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认购额度。每个认购单位为500股,认购数量应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认购上限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6500股。2025年2月26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5年2月28日(T日)认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当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11、网上网下认购无需支付认购资金:本次网下认购日和网上认购日为2025年2月28日(T日),其中网下认购时间为9。:30-15:网上认购时间为900: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25年2月28日(T日)进行网上和线下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

12、独立表达认购意愿:网上投资者应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申购新股。

13、发行回拨机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认购情况,于2025年2月28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调整线下和线上发行的规模。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中的“六、本发行回拨机制”。

14、2025年3月4日,线下投资者应根据《汉朔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线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如果同一天获得多只新股,如果只汇总金额,合并支付将导致入账失败,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汉朔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5年3月4日(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网上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

15、暂停发行: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金额后公开发行金额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新股,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具体暂停条款见《初步询价推广公告》和《十、暂停发行情况》。

16、违约责任: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全额认购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的,视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应当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线下投资者或者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当合并计算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违规数量。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线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3次但未足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近申报放弃认购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线认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

17、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存在影响发行的重大事项。

股票发行概况

  发行人:汉朔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0日

编辑:金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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