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3证券简称:福日电子公告号:2025-002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诺通信”)、深圳市中诺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诺通信”)是全资子公司。
●本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福日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向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分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2000万元(以下“1亿元”、“万元”均指人民币)、4.000万元、6000万元;公司及以诺通讯为中诺通讯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亿元。
以诺通信、中诺通信为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10.84亿元和6.75亿元。
●这次是否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特殊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9月30日,被担保人以诺通信和中诺通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请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概述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信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中诺通信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开放金额4000万元的综合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深圳市中诺通信有限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开放金额为6,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百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广东伊诺通信有限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中诺通信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6亿元的综合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向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分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2000万元、4000万元、6000万元,信用期限为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涛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意公司和伊诺通信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亿元,信用期限为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涛先生、伊诺通信法定代表人石利竹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议案的表决是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24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5年为其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77.55亿元担保额度的议案》规定,本次担保额度为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5年为其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77.55亿元担保额度的议案》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承诺通信
公司名称:广东以诺通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82954XX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8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利祥路62号
法定代表人:石利笋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数据处理服务;摄像机及设备制造;摄像机及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智能无人驾驶飞机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数字家庭产品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件及机电元件设备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照明设备制造;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工程与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依法独立开展营业执照)许可项目: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截至目前,该公司已持有中诺通信100%的股权,并将中诺通信作为中诺通信的全资子公司。以诺通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付能力的重大或重大事项。其过去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中诺通讯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诺通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92098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2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2号楼3502号楼
法定代表人:杨韬
业务范围:移动通信终端设备软硬件、手机及周边配件、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电子产品、电子设备、电子元件、微电子设备、通信设备、智能控制系统产品、智能可穿戴设备、家电控制设备及配件、传输设备、数据通信设备、宽带多媒体设备、电源技术开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至目前,该公司已持有中诺通信100%的股权。其良好的信用状况不影响其偿付能力。中诺通信近年来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第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担保人:福建福日电子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广东以诺通信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满之日起三年。
2、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担保期为债权人预付款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保证人的保证期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为债权人履行保兑义务形成的债务人贷款到期日起三年。
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限自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应当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款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保证人自愿承担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过最大余额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担保人:福建福日电子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中诺通信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
1、保证期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满之日起三年。
2、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担保期为债权人预付款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保证人的保证期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为债权人履行保兑义务形成的债务人贷款到期日起三年。
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限自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应当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款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保证人自愿承担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过最大余额的连带责任担保。
(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担保人:福建福日电子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中诺通信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务分别计算担保期,债务担保期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在担保期内,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对所涉及的主要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个或单个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四)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担保人:福建福日电子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受信人:深圳市中诺通信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综合信用协议项下各具体信用业务的保证期分别计算,自具体信用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满之日起三年。因法律规定或者具体信用业务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事件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延长债务的,保证期为延长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三年。具体信用业务合同或者协议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的,保证期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债务本金和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和罚息)由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偿还或支付给受信人、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公证费、执行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和款项(以上合称为“担保债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为以诺通信和中诺通信提供担保,以支持其业务发展和融资需求。以诺通信为主要业务的手机和其他智能终端产品的制造业务;中诺通信的主要业务是ODM/手机和其他智能终端产品JDM/OEM业务。上述企业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量大。适当的对外融资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以诺通信和中诺通信经营稳定,具有偿债能力。本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以诺通信和中诺通信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其稳定经营。同时,公司可以有效地监控和管理上述公司的日常运营,及时掌握其信用状况和绩效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担保事项的风险一般可控,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表决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6.19亿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6.19亿元,担保余额为23970.72万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77.38%。、除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外,117.48%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0203证券简称:福日电子公告号:2025-001
福建福日电子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和12月31日通过微信和电子邮件发送,并于2025年1月3日在福州通信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涛召开。会议应为9名董事和9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信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广东伊诺通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涛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中诺通信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开放金额4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深圳中诺通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4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涛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信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开放金额6000万元的综合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深圳中诺通信有限公司提供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为1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涛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广东伊诺通信有限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中诺通信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6亿元的综合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广东伊诺通信有限公司同意继续为深圳中诺通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亿元,信用期限为1年。同时,广东伊诺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涛先生、法定代表人石利竹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议案一至议案四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福建福日电子有限公司关于为其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号:临2025-002)。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