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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今日都市网 2025-01-03 2.25w

  证券代码:002135证券简称:东南网架公告号:2025-001

  债券代码:127103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1)本担保的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控股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最近与中国光大银行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担保合同,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东南新材料和债权人光大银行杭州分行处理各种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1.5万元。

  (2)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额度预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8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6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信贷、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担保、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类型包括担保、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金额可在子(孙)公司之间调整;但是,在调整过程中,只有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才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金额;上述担保金额包括新担保和原担保的延期或续期,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限额范围内,公司和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无需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担保金额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要求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预期担保金额范围内审批子公司担保事项和子公司之间担保金额的调整,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详见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上刊登的具体内容(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公告》(公告号:2023-105)。

  2、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11月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批准的2024年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期的基础上,将20亿元(或等值外币)增加到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2024年10月19日发布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增加2024年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期的公告》(公告号:2024-089)。

  二、保证进度

  公司预计2024年下属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5.8万元。本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金额范围内。

  本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358、376.50万元的担保可用额度,公司为东南新材料提供的剩余担保额度为2万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担保涉及的被担保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6日

  注册资本:39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红十五路1100号

  法定代表人:王官军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聚酯纤维膜材料、土工布、聚酯工业丝、聚酯切片、POY丝、FDY丝、DTY丝;经营化纤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纺织面料和服装;经营企业自身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部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包材料加工,开展“三补”业务;货运:普通货运;人工装卸服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东南新材料97%的股权,间接持有浙江东南钢铁有限公司东南新材料3%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4、经查询,东南新材料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第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浙江东南网络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

  受信人: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

  最高担保金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亿5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范围:债务本金和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和罚息)应在主合同项下偿还或支付给信用人、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公证费、执行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和款项。

  保证期:主合同项下各具体信贷业务的保证期分别计算,自具体信贷业务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受托人履行债务期满之日起三年。因法律规定或者具体信贷业务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事件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延长债务的,保证期为延长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三年。具体信贷业务合同或者协议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的,保证期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东南新材料融资提供担保,以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本需求。被担保人东南新材料是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被担保人的主要资格、信用状况和外部担保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6285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16032.00万元,占2023年底审计净资产的18.14%,均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未对累计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和因担保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

编辑:金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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