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27证券简称:永安期货公告号:2024-048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担保人名称: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资本”)、上海永安瑞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瑞萌)
●浙江中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邦公司”)对永安资本的担保金额为2.90亿元,对永安瑞萌的担保金额为0.60亿元;担保实施后,中邦公司实际为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提供60.60亿元(包括担保)。
●本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特殊风险提示:被担保人永安资本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额度预期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中邦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担保额度80亿元(含前期担保到期续签),有效期内每日担保余额不超过80亿元。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新担保金额范围内,被担保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内部调整和使用。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在授权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金额范围内进行调整和使用;资产负债率在调整期间超过70%的子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期间,不得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获得担保金额。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中邦签署的《最高保证合同》为永安资本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已到期。根据永安资本业务发展的需要,中邦于2024年12月24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签订了《最高保证合同》,继续为永安资本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00亿元,包括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对中邦公司存在的最高担保债权。
中邦公司为永安资本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银行信用担保而签订的最高担保合同已经到期。根据永安资本业务发展的需要,中邦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担保合同,继续为永安资本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0.90亿元。
中邦公司签署的《最高担保合同》已于2024年12月24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杨支行签订,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根据永安瑞萌业务发展的需要,中邦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杨支行签订了《最高担保合同》,继续为永安瑞萌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0.60亿元,包括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杨支行在合同担保金额开始前对中邦公司最高担保担保的债权。
担保实施后,中邦公司为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提供60.60亿元的担保(包括本担保)。
在2023年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金额和被担保对象范围内,本担保事项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财通双冠大厦东楼1804-2室
法定代表人:孙佳
成立时间:2013年5月8日
注册资本:21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需要批准的危险化学品等项目);国内贸易代理;食用农产品批发;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纸制品制造;文具批发;金属矿石销售;贵金属冶炼;非金属矿产及产品销售;金属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煤炭及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谷物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优质合成橡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功能玻璃及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可再生资源加工;可再生资源销售;石油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化工产品(不含许可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畜禽收购;牲畜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必须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品);食品销售(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品);食品销售(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注:上述被担保人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上海永安瑞萌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永安瑞蒙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188号A-878C房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区
法定代表人:李光宗
成立时间:2014年6月30日
注册资本:9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办公用品销售、机械零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林制品采集;合成材料销售;棉花采购;金属矿石销售;棉麻销售;针织品及原料销售;纸浆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饲料原料销售;石油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煤炭及产品;销售特殊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银产品销售;木材销售;汽车零部件批发;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还应当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注:上述被担保人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签订协议
担保人:浙江中邦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汇率损失(汇率变更造成的相关损失)、评估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和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期为三年。开始日按以下方式确定:任何债务的履行日期早于或与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期相同,担保人对债务的担保日期为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期;任何债务的履行日期晚于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期,担保人对债务的担保日期为债务的履行日期。
(二)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协议
担保人:浙江中邦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收取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保证人自愿承担因汇率变化实际超过最高债权额的担保责任。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延期、延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每期债务担保期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担保期内,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对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三)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洋分行签订协议
担保人:浙江中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杨支行
担保范围: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形成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息(包括罚息、复利),为债务人提供各种贷款、融资、担保等内外金融业务、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
在计算合同保证金额之前,债权人同意将债务人存在的债权转移到合同约定的最高担保金额。
在担保金额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担保金额有效期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担保债权的一部分,因债务人拒绝付款、债权人预付款等行为。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每笔融资,保证期为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合同项下的任何融资达成延期协议的,保证人不可撤销地同意延期,保证人仍按合同约定对主合同下的融资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就每个延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担保是为了满足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的业务需求,确保业务的可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担保对象具有偿付能力,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其日常业务活动的风险和决策,及时控制其信用状况,并可控制担保风险。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外部担保总额为60.60亿元,均为中邦公司对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占上市公司股东最新审计净资产的48.8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