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99证券简称:东鹏饮料公告号2024-1000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东鹏饮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9日通过沟通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9名董事,实际出席9名董事。
会议由董事长林木勤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监事出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印尼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述披露的《关于与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印尼公司的公告》。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获批准。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5499证券简称:东鹏饮料公告号:2024-1022
东鹏饮料(集团)有限公司
与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有关
印尼合资公司成立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合资设立印尼公司(以下简称印尼公司)项目
●项目投资:不超过2亿美元
●外商投资不构成相关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外商投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外商投资仍需履行国内外投资备案或审批程序,以及印尼当地投资许可证和企业登记审批程序,虽然没有重大法律障碍,但仍存在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风险,外商投资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战略规划,为进一步优化战略布局,拓宽海外市场业务,公司计划与全资子公司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合资,总投资不超过2亿美元(以最终实际投资为准),主要围绕软饮料生产贸易业务,致力于满足印尼及周边地区消费者对优质软饮料的需求,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二)审议和表决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印尼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东鹏饮料(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印尼公司的公告》(公告号:2024-102)。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及其合法授权人员制定并实施具体计划,申请投资记录登记,聘请代理服务机构,设立印尼公司和海外结构建设,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并处理与本事项相关的其他事项。上述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完成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事项不涉及相关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外商投资的基本情况
(1)投资金额和资金来源:外商投资金额不超过2亿美元,投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2)公司计划与全资子公司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印尼公司,开展软饮料生产贸易业务,致力于满足印尼及周边地区消费者对优质软饮料的需求。外商投资的具体路径仍在规划中,印尼公司尚未成立,印尼公司的注册信息最终以当地注册机关批准为准。如有任何进展,公司将及时宣布。
三、外商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1)外商投资仍需履行国内外投资备案或审批程序,以及印尼当地投资许可证和企业登记审批程序,虽然没有重大法律障碍,但仍存在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风险,外商投资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印尼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和文化特征与中国有很大的不同。在印尼项目的建立和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外商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东鹏饮料(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5499证券简称:2024-10101年东鹏饮料公告号
东鹏饮料(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东鹏饮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9日通过沟通送达监事。本次会议应有3名监事和3名实际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斌先生主持。会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印尼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主要围绕软饮料生产贸易业务,致力于拓宽公司海外市场业务,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与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印尼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