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7证券简称:格灵深瞳公告号:2024-047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格灵深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项目“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和“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已完成,“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已终止。因此,公司最近完成了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的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2〕经64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45、205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9.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622.31万元,2022年3月11日,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在扣除不含税券公司承销费和保荐费12783.56万元后,募集资金为1698.75万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扣除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9.02万元,其中超募67009.02万元。经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2022年3月14日发布《验资报告》(荣成验字[2022]350Z002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经营》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账户存储管理,并与发起人、实施募集项目的子公司和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如下:
三、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30日和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项目结束、部分募集项目终止、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募集项目“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已完成,募集投资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已终止。赞助商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验证意见,无异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项目结束、部分募集项目终止、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投资新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24-018)。
为方便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注销了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由于利息收入和待付款的影响,公司“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和“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的剩余资金投入新投资项目“多模式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和永久补充营运资金后,剩余1264.00万元(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已暂时收集到“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账户,后续公司确定使用;取消账户剩余利息2.46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发起人及发起人及部分账户银行签订的相应募集资金账户存储监管协议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