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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星期四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今日都市网 2024-11-21 1.94w

  证券代码:603706证券简称:东方环宇公告号:2024-044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1月15日,新疆东方环宇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和短信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尹良福先生召开并主持。公司的一些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作出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期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指标几乎没有影响,也没有对关联方产生太大依赖。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公司的日常运营需要。公平定价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细节(www.sse.com.cn)《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期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4-045)。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报备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706证券简称:东方环宇公告号:2024-045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期金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从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电力”)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以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据估计,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对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指标影响不大,对关联方没有很大依赖。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遵循公平公平的原则,公平定价,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1.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期金额的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期金额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相关交易预期金额的议案》。该议案的相关董事李明和李伟伟避免投票,其投票不计入有效投票总数。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专项会议的审议

  2024年1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题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相关交易预期金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相关交易预期金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新的日常相关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依赖或控制关联方。

  本次新增日常相关交易的预期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期金额类别

  单位:万元

  

  注1: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本次增加的日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有效期。

  注2:截至2024年10月31日,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1MA775JKD9M

  法定代表人:李志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锦绣路29号,新疆昌吉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2月5日

  经营范围:电力安装(维修、试验)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力电子元件、变压器、整流器、电感器、电容器及配套设备、光伏设备及元件、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电子仪器、金属结构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电线、电缆、绝缘产品、机械电子设备、电力设备及附件的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照明设备安装服务;火车站电力系统安装服务;机场电力系统安装服务;工矿企业电力系统安装服务;通信线路和设备安装(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李志勇持有100%的股权

  (二)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3)相关关系说明:环宇电力控股股东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密切的亲属控制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三条环宇电力与公司有关。

  (4)绩效能力分析:截至目前,环宇电力运行正常,前一年与公司的日常交易绩效良好,无违约等异常现象,能够与公司达成的交易,具有良好的绩效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环宇电力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所涉及的日常相关交易总额(不含税)不得超过8万元。具体交易合同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期金额范围内签订。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将遵循公平、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不会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向环宇电力采购商品并接受劳务。据估计,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对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指标影响不大,对关联方没有很大依赖。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公司的日常运营需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平定价,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06证券简称:东方环宇公告号:2024-046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11月18日、11月19日、11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新疆东方环宇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盘价偏差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要求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的交易风险,做出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4年11月18日、11月19日、11月2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差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自查,并书面询问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验证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没有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波动不大,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

  到目前为止,除公司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没有其他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如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

  经自查,公司尚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谣言,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也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自查,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买卖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4年11月18日、11月19日、11月20日,公司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差超过20%,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请关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做出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准(www.sse.com.cn)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规划、谈判、意向、协议等有关规定披露但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没有了解到公司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很大影响;公司早期披露的信息不需要纠正或补充。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网上公告文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询价函回复

  ●报备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出询价函

编辑:金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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