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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进行初步询价和推广公告

今日都市网 2025-02-20 1.82w

  特别提示

初步查询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无效报价后的初步查询结果,根据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同一申报价格、同一申报价格、同一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从晚到早,同一申报价格,同一申报时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排除最高配售对象的报价,排除不超过所有合格线下投资者的3%,本次发行的最高报价排除比例为3%。当拟排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不再排除该价格上的申报价格。

汉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朔科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发行人”或“公司”﹝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2023﹞110号)(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发行﹝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4﹞237号(以下简称“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分类评估与管理指南》(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4﹞277)(以下简称“首次线下投资者分类评价与管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和线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算系统进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初步查询和线下认购的详细信息,请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发布的《线下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请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线上线下认购付款、回拨机制、暂停发行、弃股处理等环节。主要内容如下: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查询合格投资者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a股和非限制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

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查询和线上线下发行。初步查询和线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实施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金汉朔科技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金汉朔1号资产管理计划”)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荐人相关子公司由后续投资(如有)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如果本次发行价格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国家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基金(以下简称“保险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资者基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发起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汉朔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配售股票数量、发行股票数量比例和限制期。

2、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通过对合格的线下投资者的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线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线下发行对象:线下发行对象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金融公司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证券业协会注册的合格海外投资者和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经理。

4、初步查询: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T-3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合格的线下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报价格和拟认购数量。

在2025年2月24日(T-4日)上午8:2025年2月25日,30-初步询价日(T-3日)上午9日:30日前,线下投资者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否则不得参与本次询价。线下投资者在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履行内部审批流程。

参与创业板初步询价的线下投资者可以分别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填写不同的报价,每个线下投资者最多填写3个报价,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120%。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报价应包括每股价格和价格对应的拟认购股票数量,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重新执行定价决策程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上填写解释价格变更原因、价格变更范围的逻辑计算依据,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足、(或)定价决策程序不完整等情况,并将价格变更依据和(或)重新执行定价决策程序备查。

在初步查询阶段,每个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设定为70万股,最低申购数量变更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线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超过7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350万股,约占线下初始发行数量的49.94%。每个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变更单位为0.01元。

线下投资者应根据行业监管要求和资产规模合理确定认购金额,不得超过资产规模。发起人(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符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认购的,有权认定配售对象认购无效。

  (下转A10版)

编辑:金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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