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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其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浙江中力机械有限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中力股份”或“公司”)将于2024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上市公告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www.sse.com.cn)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网站(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com.cn;网站: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站: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站: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站:www.jjckb.cn),供投资者参考。
一、上市概况
1、股票简称:中力股
2、扩张简称:中力股
3、股票代码:603194.SH
4、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0万股,100万股
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61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旧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上市初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合理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放宽涨跌限制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2023〕32)主板企业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无涨跌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限制比例为10%,新股上市初期涨跌可能存在较大波动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股东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线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4万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49股,828股,43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43%。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占比较小,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3)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为20.32元/股,与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8.57倍(每股收益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按照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非经常性损益扣除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2、8.55倍(每股收益按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10.11倍(每股收益按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按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10.08倍(每股收益按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按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根据《国民经济产业分类》(GB/T 截至2024年12月10日,公司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近一个月发布的通用设备制造业(C34)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2.81倍。
与发行人相似的主营业务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10日,数据来源:Wind信息(T-3日)。
注1:2023年扣除前/后EPS计算口径: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2024年12月10日)总股本。
注2:由于四舍五入,市盈率计算中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发行价格为20.32元/股的发行人市盈率为10.1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行的发行人最近一个月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的平均水平,但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仍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上市主板股票自上市第一天起可以作为融资融券的目标,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额外的保证金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目标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不仅需要承担原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需要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额外的保证金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监控保证金比率水平,以确保保证金比率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流动性风险是指当目标股票价格波动剧烈时,融资买卖、卖卖或买卖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浙江中力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金辉
住所:霞泉村,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
电话:0572-5333958
联系人:廖发培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住所:商城路618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电话:021-38676666
保荐人代表:周琦、蒋勇
浙江中力机械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