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0版)
有差异,线下投资者报价详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
(4)浙江蓝宇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5000元,212.55万元,发行价格为23.95元/股,相应融资规模为47.9万元,低于上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以市场为导向的定价原则。在初步查询阶段,线下机构投资者根据实际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查询结果,综合考虑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不超过4个值,低值24.4100元/股。任何投资者参与认购的,视为已接受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异议,建议不参与发行。
(6)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中包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格,有效提高风险意识,加强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不能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和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认真研究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充分考虑风险因素,认真参与新股发行。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2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转让旧股。发行人发行的募集项目计划所需资金为5000元,212.55万元。根据发行价格23.95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7900.00万元。扣除预期发行费用约6278.5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1621.42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筹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增加而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股东长期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如果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当或短期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或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导致发行人估值水平下降,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蓝宇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计委员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注册(中国证监会许可证[2024]1148号)。发行人股票简称“蓝宇股份”,股票代码为“301585”,也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网上认购和线下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蓝宇股份所属行业为“C26” 化工原料及化工制品制造业”。
2、发行人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新股数量为2000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行股份。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万股。
本次发行不安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等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置。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值,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发起人相关子公司最初参与后续投资的股票数量将全部返还线下发行。
最后,本次发行没有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股与最终战略配售股之间的差额为100万股,并在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1430万股,占战略配售数量扣除后发行量的71.50%;网上发行的初始数量为570万股,占战略配售数量扣除后发行数量的28.50%。线下和线上发行的最终总数为2000万股,线上和线下发行的最终数量将根据回拨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4年12月2日进行(T-4日)完成。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在行业、市场状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23.95元/股,线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46倍(每股收益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按照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非经常性损益扣除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2)15.50倍(每股收益按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21.95倍(每股收益按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20.67倍(每股收益按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同为2024年12月6日(T日),任何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线下发行或线上发行进行认购。
(1)线下认购
线下认购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T日):30-15:00。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只有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才能参与线下认购。线下投资者应通过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输入所有参与认购的配售对象的认购单信息,包括发行公告中保荐人(主承销商)规定的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和其他信息。认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23.95元/股。认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提供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认购数量”。2024年12月10日,投资者在参与线下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T+2日)缴纳认购款。
所有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都不得再参与在线认购。如果同时参与离线和在线认购,在线认购部分为无效认购。
配售对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深圳)、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写与注册信息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线下投资者承担。
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进一步检查有效报价投资者和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禁止。投资者应按照发起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的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相关关系调查等),如果发起人(主承销商)拒绝配合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性情况,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配售。
(2)网上认购
网上认购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T日):15-11:30、13:00-15:00。
2024年12月6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2024年12月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a股或非限制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购买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开设创业板市场交易。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申购新股。
根据2024年12月4日投资者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市值(以下简称“市值”),投资者确定其网上认购额度(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合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的市值按照其证券账户中包含的股份数量和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网上认购金额,市值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参与新股认购。每5万元的市值可以购买一个认购单位,不足5万元的部分不计入认购金额。每个认购单位为500股,认购金额应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认购金额不得超过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5500股,不得超过按市值计算的认购金额上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无效处理认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认购额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认购数量超过认购上限的新股认购委托视为无效委托,自动撤销。
在认购时间内,投资者应按照委托购买股票的方式填写委托书,并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书。一经申报,不得撤销订单。
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认购,投资者多次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认购的,投资者第一次认购为有效认购,其余认购为无效认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合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是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在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换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在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线下投资者支付
2024年12月10日,在《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所有线下有效配售对象需要(T+2日)8:30-16:2024年12月10日,全额缴纳认购资金(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多只新股时,配售对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分别支付每只新股。
2024年12月12日,保荐人(主承销商)(T+4日)发布的《浙江蓝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披露了网上和线下投资者未支付的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有效报价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未足额认购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在限制名单期间,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6、网上投资者支付
2024年12月10日,投资者申购新股中奖后,应按照(T+2日)公告《网上彩票签名》网上投资者在履行支付义务时,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2024年12月10日(T+2)日末,中标投资者应确保其资本账户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
7、2024年12月6日(T日)15日,本次线下网上认购:00同时结束。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在线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在2024年12月6日(T日)启动回拨机制,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规模。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见本公告的“2、(5)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可能暂停的情况见“七、暂停发行”。
9、本公告仅简要说明股票发行,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投资者想了解本次发行的细节,请仔细阅读2024年11月28日(T-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信息网)上披露.cninfo.com.cn;网站wwwww,中证网.cs.com.cn;中国证券网站w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站w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站w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站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站wwww.chinadaily.com.cn)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风险因素,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认真做出投资决策。受政治、经济、行业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投资者应承担可能的投资风险。
10、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将另行公布。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及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请注意。
释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1)初步查询和验证
2024年12月2日(T-4日)是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日。截至2024年12月2日(T-4日)15:00、发起人(主承销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269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6041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范围为19.50元/股-29.80元/股,拟认购总数为4076920万股,相应认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2.850.99倍。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
(二)消除无效报价
经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核实,17名投资者管理的75个配售对象为《管理办法》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上述相关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已确定为无效报价,共有17名投资者管理的75名配售对象(其中15名投资者管理的部分配售对象报价有效,实际排除2名投资者),相应排除的认购总额为51470万股。具体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中标注为“无效报价”的部分。
排除上述无效认购报价后,共有267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5966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查询推广公告》规定的线下投资者参与条件。报价范围为19.50元/股-29.80元/股,拟认购总数为4025450万股。
(3)消除最高报价部分
1、剔除情况
根据消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所有符合条件的线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认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时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排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排除部分为排除无效报价后所有线下投资者拟认购总额的1%。当拟删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不再删除该价格的认购。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不再排除该价格的认购。排除部分不得参与线下认购。
其中,取消所有拟认购价格高于25.37元/股的配售对象;所有拟认购价格为25.37元/股,且认购金额小于700万股的配售对象均予以取消;拟认购价格为25.37元/股,认购金额等于700万股,认购时间为1400万股:55:19:部分淘汰594的配售对象。上述拟认购股份总额为4078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无效报价后拟认购股份总额的1.0131%,为4025450万股。淘汰部分不得参与线下和线上认购。
具体消除请参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中标注为“高价消除”的部分。
共有9个投资者管理的63个配售对象(其中一个投资者管理的部分配售对象报价有效,实际上排除了8个投资者)。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查询的投资者259人,配售对象5903人,均符合《初步查询推广公告》规定的线下投资者参与条件。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认购总额为3984670万股,整体认购倍数为2786.48倍。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详细报价,包括投资者名称、证券账户、配售对象名称、认购价格及相应的认购数量,请参见附表中的“初步询价报价”。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四)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排除拟认购总额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23.95元/股,综合发行人所在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
本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46倍(每股收益按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15.50倍(每股收益按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21.95倍(每股收益按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20.67倍(每股收益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按照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非经常性损益扣除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值”。
发行人为国内企业,无表决权差异安排。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22年和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210.02万元、8、729.84万元,累计为15、939.86万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第二条第(一)款上市标准:“过去两年净利润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过去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5)投资者确定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的过程
1、确定发行价格的过程
排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和拟认购数量、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和有效拟认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23.95元/股。
2、投资者对有效报价的确定
在初步查询中,有27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461个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低于发行价格,相应的认购数量为315880万股。详见附表“初步查询报价”中标注的“低价未入围”配售对象。
因此,本次线下发行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32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 542个,有效认购总数为368790万股。具体报价信息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中注明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必须按发行价参与线下认购,并及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
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检查投资者是否有上述禁止,投资者应按发起人(主承销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相关关系调查等),如果拒绝配合验证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或验证后不符合配售资格,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配售。
(6)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比较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蓝宇所属行业为化工原料及化工制品制造业(C26)。截至2024年12月2日(T-4日),上个月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2.92倍,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3.28倍。
截至2024年12月2日(T-4日)与上市公司相比,估值水平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2日,数据来源:Wind信息(T-4日)(GMT+8)
注1:如果尾数有差异,市盈率计算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扣除前后静态市盈率=T-4日股票收盘价/(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4年12月2日);
注3:扣除前后滚动市盈率=T-4日股票收盘价/(2023年10-12月和2024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4年12月2日);
注4:招股说明书中列出的可比公司为色如丹、天威新材、纳尔股份,由于色如丹IPO终止,天威新材尚未上市,无参考资料。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相应的23.95元/股发行人静态市盈率为21.9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日(T-4日)上个月发布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2.92倍,归母净利润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8.75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在过去四个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归属于母亲的净利润稀释后,滚动市盈率为18.99倍,低于2024年12月2日的中国证券指数有限公司(T-4日)近一个月发布的行业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3.28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近四个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平均滚动市盈率的21.51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国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新股数量2.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均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行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万股。
对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置不安排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值,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发起人相关子公司最初参与后续投资的股票数量将返还线下发行。最后,本次发行不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100万股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将回拨到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1430万股,占战略配售数量扣除后发行量的71.50%;网上发行的初始数量为57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8.50%。线下和线上发行的最终总数为2000万股,线上和线下发行的最终数量将根据回调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23.95元/股。
(四)筹集资金
如果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47900.00万元,扣除预期发行费用约6278.5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1621.42万元(如有尾数差异,则为四舍五入造成)。
(五)回拨机制
2024年12月6日(T日),本次网上网下认购:00同时结束。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在线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在2024年12月6日(T日)启动回拨机制,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规模。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在线投资者的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认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如有)首先返回线下发行;
(2)网上、线下全额认购的,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不超过50倍的,不启动回拨机制;网上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含)的,从线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比例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初步有效的网上投资者认购倍数超过100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回拨比例为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原则上,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无限期线下发行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10%的线下投资者因线下发行比例限制而被限制的股份计入上述回拨后无限期的线下发行数量。
(下转A12版)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