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证券时报》 许盈
2020年初6家证券公司实施并表监管试点后,将出台适用于全证券行业的并表管理指引。
《证券时报》编辑从业内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证券业综合风险管理建设,加强证券公司集团风险管理能力,防止跨境金融风险感染,维护证券公司稳定运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业协会”)起草了《证券公司合并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正在征求证券公司的意见。
管理指南将出炉
从起草背景来看,近年来,国内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证券公司逐渐出现集团业务发展趋势,因此有必要从母公司层面扩大行业风险控制边界,促进更全面、及时、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促进行业可持续稳定发展。
2016年,在中国证监会的组织下,开展了并表监管试点准备工作,并于2020年初正式对6家证券公司实施并表监管试点,为积累行业经验奠定了基础。
《证券时报》编辑指出,2020年3月27日,中国证监会表示,中金公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建设投资、国泰君安六家证券公司已基本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能够有效覆盖各种风险、业务线和子孙公司,初步具备实施和表监管条件,纳入首批表监管试点范围。
《指南》起草说明,试点以来,国内外证券公司附属机构不断增加,业务领域不断扩大,复杂性不断提高,集团经营面临诸多挑战,加强证券集团公司治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日益突出,需要引入统一、全面、可操作、前瞻性的行业平行指南。
中国证券协会表示,在此背景下,制定适合整个行业的证券公司并购管理指南,对引导证券公司完善并购管理结构和模式,加强子公司的定位和控制,不断提高证券公司集团的业务竞争力和行业的整体风险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对子公司有重大影响
纳入并表管理
据报道,本指南的起草遵循全面、实质性和有效性的原则。从内容的角度来看,本指南共有40条,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一是明确表管理总则,二是明确表管理范围,三是明确表管理要素的管理要求,四是设定表管理的过渡期。
在并表管理总则方面,本指南结合行业现状,明确并表管理的目的是加强证券公司集团的风险管理能力,保持证券公司的稳定运行,防止金融风险的跨境和跨行业感染。同时,明确并表管理适用于中国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及其下属的各级附属机构组成。
本指南所称并表管理,是指证券公司对证券集团的公司治理、资本和财务进行全面、持续的控制,有效识别、测量、监测、评估和控制证券集团的整体风险状况。并表管理的要素包括并表管理范围、公司治理、业务协调和内部交易管理、风险管理、资本管理等。
就合并范围而言,该指南根据控制关系和风险相关性确定合并范围。在表格主体范围方面,一是覆盖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表格范围的机构。二是证券公司不控制被投资机构,但被投资机构产生的风险和潜在损失足以对证券集团产生重大影响的,也应纳入并表管理范围。在并表业务范围方面,明确证券公司应将纳入并表管理机构的各类表内外、国内外、本外币业务纳入集团并表管理业务范围。
“该指南明确了并列表的范围。除了传统的并列表公司外,它还涵盖了对公司风险有重大影响的子公司。与此同时,该指南还提供了并列表净资本计算表。”一位证券公司非银行分析师在接受《证券时报》编辑采访时表示。
“就证券公司的影响而言,由于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表格监管,虽然净资本将因不再扣除长期股权投资和对子公司的担保而增加,但所需的稳定资本、风险资本准备等价值也将因表格监管而相应增加。因此,对证券公司监管指标和杠杆的影响可能主要取决于子公司的杠杆和资产投资。”分析师说。
过渡期安排明确
在过渡安排方面,考虑到行业的实际情况,本指南为不同类型的证券公司设定了不同的过渡期:一是正式实施并表示监管试点的证券公司,自发布之日起半年;另一家是海外附属机构的其他证券公司,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半;其他证券公司自发布之日起三年。
据悉,中金公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国泰君安等6家证券公司已实施并表监管试点。上述分析师表示,2020年试点监管只是试点操作,放宽了监管指标系数,但过去发布的监管指标仍然是母公司的报告指标,新规定发布后可能仍会对试点证券公司指标产生重大影响。但从理论上讲,由于监管部门自2020年以来不断观察试点券商指标的变化,试点落地理论上会给上述券商带来更小的压力。
此外,本指南还明确了公司治理、业务协调和内部交易管理、风险管理、资本管理等管理要求。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