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发布第六届董事会第23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举行。会议应参加9名董事的表决,9名董事实际参加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陈海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法案应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2024年11月21日公司发布的《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年,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本议案。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 票反对,0 弃权票。决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召开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2月6日(周五)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见11月21日《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东大会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和11月21日发布的《关于向控股股东中国武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续期贷款委托贷款及相关交易的公告》和《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了。
特此公告。
中光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