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南阳畅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畅丰”)2024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及原控股股东业绩补偿事项的详细情况:
### 一、交易概述
1. **交易背景**:
- 南阳畅丰是公司在2020年通过股权转让获得的子公司。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原控股股东郭秀梅(以下简称“郭女士”)承诺南阳畅丰在2024年度实现特定的业绩目标。
2. **业绩未达标情况**:
- 2024年度,南阳畅丰的实际净利润为1,567万元,低于承诺的2,000万元。因此,原控股股东需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
3. **补偿金额计算**:
- 补偿金额=(承诺净利润-实际净利润)×转让股权比例
- 计算得出:(2,000 - 1,567) × 100% = 433万元
### 二、交易的主要内容
- **补偿方式**:
- 郭女士将以现金形式向公司支付433万元。
### 三、审议程序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专门会议,审核并同意了该事项。独立董事认为补偿方案符合协议条款,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 **董事会会议**: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关联董事朱君冰女士回避表决,其余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 **监事会会议**:
- 同次会议中,公司监事会认为补偿款的收取是基于协议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 四、法律意见
-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业绩补偿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法律障碍。
###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 **交易目的**:
- 通过收取补偿款,维护公司利益,确保股东权益不受侵害。
2. **对公司的影响**:
- 补偿款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持日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 六、备查文件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 董事会会议决议。
3. 监事会会议决议。
4.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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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以上信息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内容整理,具体细节请参阅公司发布的正式公告。**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