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公司")作为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并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承担该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一、保荐声明
1. 本报告书及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保荐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对上述保证负有连带责任。
2.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监管部门就本报告书中任何事项进行的调查和质询。
3. 保荐机构承诺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配合监管工作。
二、保荐机构概况
略
三、发行人概况
略
四、保荐工作情况说明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本保荐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完成了各项尽职调查和申报工作,确保了发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 持续督导阶段
1. 本保荐机构自2024年1月起开始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通过定期现场检查、与发行人高管访谈等方式,对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建设进行了重点监督。同时,就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尚未结算的预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余额为818.71万元。这些资金仍存放于专门账户中,实行专项管理。
六、保荐工作完成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内,本保荐机构完成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检查和各项监管要求的落实工作。
七、未尽事宜
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对发行人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以下为签署页)
法定代表人:冉云
保荐代表人:徐学文 李光柱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