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所载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
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具体以相关平台公告为准
2. 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浒墅关镇疁塘路8号公司会议室
3. 召集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 主持人:董事长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应到股东代表人数为100人,实际出席的股东及代理人共98人。其中: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35人;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共计63人。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以下事项进行了审议:
1. 关于公司调整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98,764,3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70%;反对股数9,764,100股,占0.99%;弃权股数1,405,500股,占0.12%。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同意98,764,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8.70%;反对9,764,100股,占0.99%;弃权1,405,500股,占0.12%。
四、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认为: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包括但不限于股东、董事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3. 会议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