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及2025年3月3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作出如下说明:
(一) 公司除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公告外,未发现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的情况;
(三) 目前未有公共传媒报道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四) 当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内外部环境均无重大变化;
(五) 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六)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没有进行公司股票的买卖操作;
(七) 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其他情况。
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知任何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提示:
(一) 公司已对内部信息进行了全面核查,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二) 《2024年年度报告》已经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其中包含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计划及风险应对措施等详细内容,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并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内容为准。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备查文件:
1.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出的征询函及其回复;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