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华统可转换债券”赎回价格:101.21元/张(包括当期利息税,即当期第五年,年利率为1.80%),扣税后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批准的价格为准。
2、2024年11月6日,赎回条件满足日:
3、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10日
4、赎回日期:2024年12月11日
5、停止交易日:2024年12月6日
6、停止转换日期:2024年12月11日
7、2024年12月16日,公司赎回资金到达中登公司账户日
8、2024年12月18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期
9、公司债券在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换的缩写:Z统一可转换债券
10、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1、赎回完成后,“华通可转换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如果持有人持有的“华通可转换债券”被质押或冻结,建议在停止转换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避免因无法转换股票而被迫赎回。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4年12月10日收盘后,“华通可转换债券”将被迫赎回,由于当前“华通可转换债券”二级市场价格和赎回价格差异较大,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限期内,如果投资者不及时转换,可能面临损失,请注意风险。
浙江华通肉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华通可转换债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华通可转换债券”的提前赎回权。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赎回概述
(一)“华统转债”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2020〕315号文审批,浙江华统 2020年4月10日,肉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公众公开发行5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总发行额5.50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2020〕346号文同意,公司5.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5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简称“华统可转换债券”,债券代码为“12810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华通肉制品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自2020年10月1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华通可转换债券”的初始转换价格为15.12元/股。
1、2020年5月14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181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此,公司将“华统转债”的转股价格从15.12元/股调整为15.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5月15日起生效。
2、2020年7月1日,公司2019年权益分配完成。为此,公司将“华统转债”的转股价格从15.07元/股调整为9.3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1日起生效。
3、2021年3月,公司回购取消了8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67.84万股限制性股票,但尚未解除限制。为此,公司将“华统转债”的转股价格从9.39元/股调整为9.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3月5日起生效。
4、2021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权益分配完成。为此,公司将“华统转债”的转股价格从9.40元/股调整为9.3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30日起生效。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2022〕2022年8月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1320万股新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此,公司将“华统转债”的转股价格从9.37元/股调整为8.8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8月1日起生效。
6、2023年3月7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656.40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由于限制性股票在公司总股本中所占比例较小,经计算,限制性股票上市后,“华通可转换债券”转换价格无需调整,转换价格仍为8.85元/股。
7、2023年6月29日,公司2022年完成股权分配。为此,公司将“华统转债”的转股价格从8.85元/股调整为8.8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9日起生效。
8、2023年11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111.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由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总股本中所占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后,“华统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不需要调整,转换价格仍为每股8.82元。
综上所述,截至目前,公司“华统转债”的转股价格为8.82元/股。
(二)“华统转债”触发赎回
自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1月6日起,公司股票已达到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华统转债”当期转股价的130%(即11.47元/股),触发了“华统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华统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浙江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华统可转换债券”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者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的,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
i:指当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
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如果在上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转换价格调整,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实施赎回安排
(一)赎回价格和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101.21元/张(含息税)。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
i:指当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年4月10日)到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4年12月11日)的实际日历天数为245天(开头不结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1.80%×245/365=1.21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1.21=101.21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批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代扣代缴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
(2)赎回对象
所有在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10日)收市后登记的“华统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赎回提示公告,并通知“华统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赎回的相关事宜。
2、“华统转债”自2024年12月6日起停止交易。
3、“华统转债”自2024年12月11日起停止转股。
4、2024年12月11日是“中国可转换债券”的赎回日期。公司将赎回所有在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10日)收盘后登记的“中国可转换债券”。赎回完成后,“中国可转换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
5、2024年12月16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达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4年12月18日为赎回款到达“中国统一可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中国统一可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证券公司直接转入“中国统一可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债券退市公告。
(四)其他事项
联系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9-89908661
联系传真:0579-89907387
3、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华通可转换债券”。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华统可转换债券”赎回条件前六个月内无交易“华统可转换债券”。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华通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办理转换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债券的证券公司申报转换。具体转换操作建议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证券公司账户。
2、可转换债券转换的最小申报单位为1份,每份面额为1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申报单位为1份;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换的,转换数量合并计算。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的股份必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换时转换为1股的可转换债券余额不足。公司将在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转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以现金支付可转换债券余额和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购买的可转换债券可在当日申请转换。可转换债券转换的新股可在转换申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享有与原股份相同的权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题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有限公司对浙江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华统转债”的核实意见;
4、浙江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国豪律师(杭州)事务所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