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0证券简称:新建股份公告号:2024-0866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变更。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日现场会议时间:00。
2024年11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日期和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2024年11月21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成都新建路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24会议室,四川新津工业园A区兴源3路99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211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代表268股、298股和970股,占公司投票总数的34.8817%。其中,现场参加会议的5名股东代表1、472、099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4%;网上投票的股东206人,代表266、826、871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90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视频出席会议。北京金都(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审议和批准: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5、203、0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8461%;反对3、05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1384%;弃权4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信用担保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265股、199股、3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投票总数的98.847%;反对3、05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1384%;弃权4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68%。
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已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由北京金都(成都)律师事务所罗凯燃律师、刘浩律师现场见证,发布了《关于成都新路桥机械有限公司2024年第八届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成都新建路桥机械有限公司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成都新建路桥机械有限公司2024年第八届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由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
成都新建路桥机械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