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的相关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广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制造”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收益可转换债券”)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发行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经营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其基金配置情况公告如下:
发行过程公开透明,交易价格公平。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履行相关程序,无利益转移。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能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回报。投资者在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请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