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创伟业诉吴凌峰名誉权案引争议:650万元利息支付合法性存疑
近日,一起涉及投资机构与企业创始人之间的纠纷引发广泛关注。明讯科技创始人吴凌峰因质疑同创伟业及其关联方宁波霍普存在偷税行为,并就股份回购问题提起诉讼,双方争议焦点围绕650万元利息支付方式的合法合规性展开。
### 一、案件基本事实
2024年11月,广德恒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德恒讯")以3000万元从吴凌峰手中回购宁波霍普持有的明讯科技股份。与此同时,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明确约定:自受让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增资协议》及《增资补充协议》履行完毕终止,各方再无争议和纠纷。
此前,宁波霍普曾依据《增资协议补充协议》要求吴凌峰支付650万元利息。但这一诉求在安徽省广德市法院一审中被判定无效,原因在于双方已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明确终止了此前的所有权利主张。
### 二、争议核心:利息支付方式
据吴凌峰介绍,私募股权基金获得投资本金及利息的正常税务处理应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以650万元为例,需缴纳162.5万元企业所得税。
然而,宁波霍普提议将该笔利息作为咨询费处理。这种做法仅需缴纳不到2万元的增值税和附加税费,涉嫌偷税漏税。吴凌峰质疑:为何同创伟业要求采用这种方式支付利息?其他投资机构都是正常操作。
### 三、同创伟业身份存疑
尽管同创伟业在声明中否认与明讯科技存在股东关系,但宁波霍普的大股东郑仕麟同时也是同创伟业(指"宁波同创伟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吴凌峰指出:
1. 自宁波霍普入股后,始终与自称同创伟业的人员保持联系;
2. 宁波霍普的大股东郑仕麟持有同创伟业5.50%股份;
3. 明讯科技每个季度都向同创伟业提供财务报表,并上传至其内部系统。
这些事实表明,同创伟业与宁波霍普之间存在密切关联,不能简单否认双方关系。
### 四、事件后续
目前,同创伟业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指控吴凌峰捏造事实构成诽谤。吴凌峰表示将依法维权,认为是否构成诽谤应由法律判定。他强调创业企业发展不易,投资机构与企业合作时理应"遵纪守法",不应让企业承担全部风险。
此事件不仅涉及金额高达数千万元的经济纠纷,更引发了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税务处理、投资机构关联关系等重要问题的广泛讨论。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