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8证券简称:永顺泰公告号:2024-0433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类型:仅限于具有保本性质的最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财务管理,可在金额和期限内回收,但任何时间点的交易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金额。
3.特殊风险提示:委托财务管理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的影响,投资回报不确定。请注意投资风险。
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顺泰”)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2025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总额不超过6亿元(或等值外币),投资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起。委托理财的产品范围是收益最好、风险最低等级最低的产品。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降低财务费用,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
2.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
2025年,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总额不超过6亿元(或等值外币),可在总额范围内回收利用。投资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起,在此期间任何时间点的交易金额(包括上述投资收益的相关再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委托理财总额。
3.投资方式
仅限于购买具有保本性质的最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场和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财务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在2025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财务管理的总金额不得超过6亿元(或等值外币),可在总金额范围内回收。投资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期限内任何时间点的交易金额(包括上述投资回报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总金额。董事会有权。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委托财务管理仅限于购买具有资本保护性质的最低风险水平的金融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实际投资回报未达到预期水平。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公司的经营安排和资本投资计划选择相应的金融产品金额和期限,以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用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并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金额、期限、投资品种、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3.公司将实时跟踪和监督委托财务管理活动的实施进度。如果评估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不定期审计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业务,必要时有权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财务管理资金的专项审计。
6.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四、委托财务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有利于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购买的金融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公司2025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财务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项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1-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事项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2025年永顺泰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题会议决议
3.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5.《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财务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38证券简称:永顺泰公告号:2024-042
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及子公司2025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类型: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涉及金融机构提供的普通远期、窄范围远期、上限远期、期权和掉期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在2025年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5.36亿元(或等值外币),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起,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包括上述交易收入)不得超过审查金额,衍生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特殊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绩效风险、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请注意投资风险。
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顺泰”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计划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5.36亿元(或等值外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及相关交易》、《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1.投资目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以大麦为原料加工生产成麦芽进行销售。大麦采购约90%为进口,麦芽产品销售约15%-30%为出口,其余为国内销售。公司进口原材料需要支付的美元与出口产品收到的美元相抵后,仍有大量的美元需求。为防范人民币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时购买银行外汇衍生品,控制外汇风险,锁定人民币兑换外币所需的金额。
2.投资金额: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计划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5.36亿元(或等值外币),使用期内任何时间点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包括上述交易收入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审查金额。
3.投资方式:金融机构提供的普通远期、窄区间、封顶、期权、掉期等产品,衍生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4.交易期限:限额使用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6.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题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交易业务风险
公司按照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受国内外经济政策和形势变化的影响,目标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可能会波动。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和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购买安排可能会导致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和负债为基础,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确保交付时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清算,或选择净交付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的现金流需求。
3.绩效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员选择可能会导致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绩效风险。因此,公司选择的交易对手是信用良好、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以降低绩效风险。
4.操作风险:在交易过程中,如果操作人员未能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或充分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公司将认真审查与合作伙伴签订的合同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简单盈利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依托真实交易背景,避免和防范汇率风险。
2.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上述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指南(试行)》,明确规定了交易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控制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认真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将继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现场价格和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及时报告异常情况,提示风险,实施应急措施。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监督检查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和执行合规性。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防范外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提高公司的财务稳定性。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外币业务相匹配,业务风险可控,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清单》等有关规定和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和披露。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实,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永顺泰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的风险,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满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关的业务操作指南和风险控制措施。永顺泰及其子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批准了2025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事项。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因此,保荐机构对2025年永顺泰及其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题会议决议
3.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指南(试行)
5.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验证意见》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38证券简称:永顺泰公告号:2024-041
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2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所有董事。由于审议事项紧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期限免除。会议由董事长高荣利主持,董事9人,董事9人,其中朱光、林如海、陆健、陈敏、王卫勇等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作出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关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题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15.36亿元(或等值外币),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起,衍生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题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的》〈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财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委托金融业务管理,确保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1-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金融管理措施。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题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5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财务管理总额不超过6亿元(或等值外币),可在总额范围内回收,投资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起,任何时间交易金额(包括上述投资回报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总额,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具体实施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超潮信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题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管理办法》。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修订》〈永顺泰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清单〉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意修订《永顺泰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清单》。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结合《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意修订原《粤海永顺泰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更名为《粤海永顺泰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详见《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该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披露。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的议案》。
根据公司管理要求,同意设定公司2024年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关联董事高荣利先生、张前先生、周涛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投票结果:共有6名非关联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九)关于公司的审议通过〈2024年安全生产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2024年安全生产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的审议通过〈2024年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2024年合规管理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2025年审计实施计划〉的议案》。
同意通过《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2025年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法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