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4-79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划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改进。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的系统修订控制表。(www.cninfo.com.cn)。
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修订《公司章程》对照表
注:1、由于《新公司法》不再区分“股东大会”(有限公司)和“股东大会”(股份公司),本章程中的“股东大会”将修改为“股东大会”,修订内容将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而逐一列出。
2、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章程中的“经理”、“副经理”改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于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修订内容不再逐一列出。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4-78
中原环保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签署营养土协同掺烧协议
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2月24日,中原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营养土协同掺烧协议及相关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解决中原环保全资子公司郑州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净化公司”)经营八岗污泥处理厂、双桥污水处理厂生产的污泥产品(营养土)后续处理问题,净化公司计划与正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兴公司”)有关、郑州兴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泽公司”)、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公司”)分别签订了正兴公司、兴泽公司、东兴公司负责接收八岗污泥处理厂、双桥污水处理厂污泥产品(营养土),用于垃圾焚烧发电。
污泥产品(营养土)处置单价(含税)分别为正兴公司86.92元/吨、兴泽公司86.92元/吨、东兴公司82元/吨。合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正兴公司和兴泽公司是中原环保控股股东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东兴公司是中原环保控股股东下属的控股子公司。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题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相关董事梁伟刚、马学锋、谭云飞回避表决。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相关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郑州正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91410184MA3XBPX35G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郝建新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7月7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新郑市辛店镇新光路6号
股权结构:郑州市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电业务、厨房垃圾处理、危险废物经营、城市生活经营服务、生物质燃气生产供应(营业执照除外)
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热生产供应、污水处理及回收利用、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服务、固体废物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设备销售、环境卫生管理(不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厨房垃圾处理服务);环境咨询服务;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开发(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依法独立开展营业执照)
主要财务状况: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71万元,732.97万元,净资产11万元,217.24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185.76万元,净利润1.458.14万元。2024年9月底,总资产172万元,433.55万元,净资产10万元,196.31万元,2024年1月至9月,净利润1.731.67万元。
2、郑州兴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MA3XCTA6XJ
法定代表人:霍伟光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7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荥阳市崔庙镇王泉村委会南300米
股权结构: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电业务;厨房垃圾处理;危险废物管理;城市生活经营服务;生物质和天然气的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依法独立开展营业执照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热生产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回收利用、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服务、固体废物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设备销售(营业执照除外)
主要财务状况: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18万元,净资产999.55万元,2023年年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00万元。2024年9月底总资产135万元,969.10万元,净资产9.99.63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19万元。
3、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9141012MA3X4W618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冉军
注册资本:234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郑州市中牟县广惠街南168号
股权结构: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6%、重庆三峰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34%。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电业务、危险废物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服务、厨房垃圾处理、生物质燃气生产供应(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除外)
一般项目:热生产供应、发电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回收利用、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服务、固体废物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设备销售(营业执照除外)
主要财务状况:2023年营业总收入47200万元,2023年底总资产221500万元,净资产69200万元。2024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36753万元。
(二)主营业务
正兴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主要从事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负责郑州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郑州市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和重要民生项目,2022年7月正式运营,年处理生活垃圾80万吨。
信泽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主要从事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负责郑州西部地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预计明年正式运营,后年处理生活垃圾146万吨。
东兴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主要从事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负责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年处理生活垃圾150多万吨。
(三)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为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共集团”),正兴公司、信泽公司为公共集团全资子公司,东兴公司为公共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原环保与正兴公司、信泽公司、东兴公司形成相关关系。
经核实,正兴公司、荥泽公司、东兴公司并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内容
正兴公司、兴泽公司、东兴公司具备协同处置的条件和相关行政许可程序。净化公司委托正兴公司、兴泽公司、东兴公司对下属八岗污泥处理厂、双桥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产品(营养土)进行后续处理。处理方法为进入垃圾池后与生活垃圾混合,最终进入焚烧炉焚烧。
4、关联交易的定价策略和定价依据
本次相关交易的定价符合市场经济规则,遵循市场公平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净化公司与正兴公司、兴泽公司、东兴公司签订合同,甲方为郑州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乙方为正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郑州兴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除价格外,协议内容一致,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期内,甲方委托乙方对下属八岗污泥处理厂和双桥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产品(营养土)进行后续处理。处理方法为进入垃圾池后与生活垃圾混合,最终进入焚烧炉焚烧。此外,乙方不得使用甲方交付的营养土壤进行其他用途。
2.乙方不接受本合同项下营养土以外的其他性质污泥。如有必要,双方应协商并另行签订协议。
3.一般情况下,甲方负责营养土的装载、运输、卸载,乙方负责计量、掺烧。
4.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协议价款、支付方式及结算依据
甲方分别向乙方正兴环保、荥泽环保、东兴环保支付污泥产品处置单价(含税)86.92元/吨、86.92元/吨、82元/吨。
结算处置费=处置量×合同单价按实际转运处置量按实际结算。
结算周期:每月向乙方支付。甲乙双方应在每月5日前检查上个月的处置金额和结算金额。检查正确后,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开具合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和双方确认的处置文件后,应在每月底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处置费。
如果增值税税率因国家税制改革而发生变化,本合同适用调整后的最新税率。原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不因税率变化而变化,原合同约定的含税单价因税率变化而相应变化。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才能终止合同同。
乙方因营养土处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而遭受行政处罚和其他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
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接收、处置营养土壤的,每逾期一天承担合同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30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处置费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总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支付日。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净化公司委托正兴公司、兴泽公司、东兴公司进行营养土混合处理,帮助净化公司解决污泥产品(营养土)出路问题,确保郑州污泥处理处置的稳定运行。正兴公司、兴泽公司、东兴公司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绩效能力。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营养土焚烧工作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7.从年初到披露日,与关联方共同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4年初以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正兴公司、东兴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为409.04万元,与兴泽公司无关联交易。与其他关联方(包括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共发生的各种关联方交易总额为1490.82万元。
八、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题会议,独立董事全票通过,对相关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所有独立董事认为,相关交易有助于净化公司解决污泥产品(营养土)的出路问题,确保郑州污泥处理和处置的稳定运行。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营养土焚烧工作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4-82
中原环保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董事会最近收到了独立董事李伟珍女士提交的书面辞呈。李伟珍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李伟珍女士辞职后,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含会计专业人员),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选择新的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伟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履行承诺。
李伟珍女士上任以来,勤勉尽责,为中原环保公司的治理和标准化运营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和公司董事会对李伟珍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4-81
中原环保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0日(周五)15:00;
(2)网上投票时间:2025年1月10日,其中:
2025年1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13:00-15:00。
2025年1月10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15至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股东大会将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所有股东提供在线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在在线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投票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投票权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6日
7、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者其代理人;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于2025年1月6日下午收盘时,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投票。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东方鼎盛中心A座10楼会议室,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提案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通过巨潮信息网披露,查询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3、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提案为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2)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共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有效持股凭证;
(2)法定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有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日期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需提供上述1)、2.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注册时间:2025年1月7日(9):00-12:00,14:00-18:00)
3、注册地点:东方鼎盛中心A座10层1008室,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6号。
4、联系方式
(0371)5532671、(0371)55326702
传 真:(0371)55356772
电子邮箱:zyhb@cpepgc.com
邮政编码:450018
联系人:白女士、孙女士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半天,与会股东自行承担住宿和交通费。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地址)://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中原环保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4
2、投票简称:中原投票
3、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股东大会全部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其他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2025年1月10日上午9日,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2025年1月10日下午3日结束: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在线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线服务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股东可以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5年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按下列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客户持有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是否有表决权: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委托期限: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4-77
中原环保有限公司
郑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免费转让给中原生态环境技术
创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郑州城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免费转让给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的议案》
一、交易概述
为促进资源的有效整合,形成业务协调、互补优势的生产经营体系,更好地促进研发与生产的紧密结合。中原环保将郑州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净化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城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监测站”)100%的股权转让给中原环保全资子公司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中心”)。转让完成后,排水监测站已成为创新中心的全资子公司,仍为中原环保全资孙公司。转让不会改变集团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
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转让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划转前:
划转后:
二、实施方案
净化公司将其100%的排水监测站股权按其账面净值500万元转让给创新中心。创新中心注册资本保持不变,排水监测站长期股权投资增加500万元。转让完成后,排水监测站的独立法人地位保持不变,仍独立享有和承担自己的债权和债务。
免费转让涉及明确的股权所有权,没有不明确的所有权关系或所有权纠纷,不涉及员工的转让和安置,也不涉及债权、债务和债务处置。
三、交易各方的情况
1、郑州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9141010071205264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梁伟刚
成立日期:1998年9月14日
注册地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院
经营范围:污水、污泥处理、中水开发利用、化工、复合肥生产销售、水产养殖、种植、城市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化学品)清理、处理、资源利用、城市环境综合处理、环境保护检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主要财务状况:2024年9月底,总资产10065,899.97万元,净资产574,668.95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4,822.68万元,净利润67,600.96万元;2023年12月底,总资产890,613.01万元,净资产507,067.9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21,296.17万元,净利润52,807.35万元。
2、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心(河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91410000MAD57GC9A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爱华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14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6号12层1216层
经营范围: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开发;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及其回收利用;固体废物处理;空气污染控制;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与生态保护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资源回收技术研发;农林废物回收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项目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
主要财务状况:2024年1月至9月总资产238.62万元,净资产209.95万元,营业收入9.30万元,净利润-90.05万元。
3、郑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8MA410DJA3H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田建军
成立日期:2017年5月17日
注册地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业务范围: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主要财务状况:2024年9月底总资产1.416.29万元,净资产1.052.41万元,营业收入1.219.9万元,净利润210万元;2023年12月底总资产1.043.14万元,净资产842.40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1.16万.38万元,净利润105.92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内部转移有利于充分发挥创新中心的技术优势,将前端技术应用于测试业务。同时,通过调整和优化实际业务需求的研发工作,进一步加强创新中心与排水监测站之间的战略协调,帮助公司提高环保行业的质量和效率。本转移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也不会对公司的运营和财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中原环保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4-80
中原环保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2月24日,中原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标准化运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调整了审计委员会的部分成员。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刘阳先生(会计专业人员)为审计委员会主席。
本次调整后,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席:刘阳
委员:梁伟刚、马学锋、尚贤、刘民英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4-76
中原环保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中原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2024年12月24日15日召开时间:00
3、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5、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8名董事,实际出席8名董事。
6、主持人:董事长梁伟刚先生
7、出席者: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关于将郑州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免费转让给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营养土协同掺烧协议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相关董事梁伟刚、马学锋、谭云飞回避表决,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