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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概伦电子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今日都市网 2024-12-16 1.84w

  证券代码:688206证券简称:概伦电子公告号:2024-048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概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布,会议于2024年12月14日在广东省珠海市召开。会议现场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马晓光女士召开并主持。3名监事应出席会议,3名监事实际出席。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实现,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有关详情请参见2024年12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首次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号:2024-045)。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授予2023年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无效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有关详情请参见2024年12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24-046)。

  (三)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限额不超过3亿元,及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盈亏平衡产品,使用寿命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限额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盈亏平衡产品,由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以证券投资为目的进行投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筹集资金的项目

  有关详情请参见2024年12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4-049)。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06证券简称:概伦电子公告号:2024-045

  上海概伦电子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265、080股

  ●所有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

  1.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和实施

  (一)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履行程序

  1、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首次授予694.08万股,预留授予173.52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18.34元/股;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177人,预留授予19人;

  (5)激励计划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得的限制性股票在所有权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由于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股份交付等情况,激励对象授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的限制,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制性股票当时不得归属的,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股份也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和绩效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的要求

  在归属之前,激励对象授予的每批限制性股票必须在公司工作超过12个月。

  2)公司一级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评估年度为2023-2026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评估一次,公司年度所有权比例按公司业绩评估指标的完成情况计算。首次授予部分年度绩效评估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包含的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评估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评估一次,年度绩效评估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不符合上述绩效考核目标的,取消当年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计划归属的所有限制性股票,无效。

  根据上述归属原则,所有未归属于激励对象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期,无效。

  3)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所有权比例。激励对象的个人评估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评估的相关制度进行。激励对象的个人评估结果分为“S”、“A”、“B”、“C”、“D“五个等级,激励对象的实际股份数量将根据以下评估评级表中相应的个人级别所有权比例确定:

  

  在各所有期内,公司符合当年绩效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可以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归属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当年个人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因考核原因,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或者完全归属的,无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1)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案》和《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提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提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的议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有关核实意见。

  (3)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6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布了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称和职位。在宣传期间,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与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相关的异议。2023年2月17日,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和验证意见》(公告号:2023-010)。

  (4)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5)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实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有关规定。

  (6)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核实了第一个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发表了验证意见。

  (7)2023年2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的自查报告》(公告号:2023-013)。

  (8)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也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对象名单>在提案中,公司监事会核实了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9)2024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验证意见。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如下:

  

  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如下:

  

  (三)授予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是否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2024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条件,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65、08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157个激励对象的相关规定。

  投票结果:7人赞成,占董事总数的100%;0弃权,0反对。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该激励计划的第一个授予日为2023年2月22日,因此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符合首次授予归属条件的说明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分批办理归属事宜前,必须满足以下归属条件: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0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资格,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5.9万只限制性股票均无效;根据公司审计的2023年财务报告,由于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超过15%,但未达到25%,公司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评估的所有权比例为80%,因此2023年公司业绩不达标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无效,共计317540股;此外,由于评估评级为“合格C”,四个激励对象的个人所有权比例为80%,其授予但尚未归属的5.080只限制性股票均无效。上述912620只限制性股票无效。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157个激励对象,可归属于1、265、08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对部分已授予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无效处理,详见《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24-046)。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所有权条件已达到,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期:2023年2月22日。

  (二)拟归属数量:1,265,080股。

  (三)拟归属人数:157人。

  (4)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后):18.3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

  (6)第一次授予部分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

  经监事会核实,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范围。作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其资格是合法有效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所有权条件已经实现。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所有权期的所有权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的说明

  根据政策规定的所有权窗口期限,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份及相关所有权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确定为首次授予部分的所有权日期,完成股份变更登记手续。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无公司董事参与。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买卖公司股票。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确定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首次授予日后,无需重新评估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根据最新获得的人数变化、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在首次授予日至所有权日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改预期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根据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获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在首次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在相应等待期摊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费用。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所有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公司作为专门的法律顾问,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发布之日:

  (1)本所有权和无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2)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所有权期,取得了所有权条件。公司实施的所有权和所有权人数和所有权数量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4)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的规定。随着所有权和无效,公司需要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网上公告附件

  (一)上海概伦电子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上海概伦电子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首次归属名单的核实意见》

  (4)《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条件成就和部分限制性股票无效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206证券简称:概伦电子公告号:2024-046

  上海概伦电子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2月14日,上海概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概伦电子”或“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完成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1、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案》和《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提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提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的议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6日,公司公布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在宣传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2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和验证意见》(公告号:2023-010)。

  4、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5、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实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有关规定。

  6、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实意见。

  7、2023年2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的自查报告》(公告号:2023-013)。

  8、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也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的意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奖励对象名单>在提案中,公司监事会核实了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9、2024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实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0名激励对象离职,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5.9万只限制性股票均无效;根据公司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由于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超过15%,但未达到25%,公司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的所有权比例为80%,因此2023年公司业绩不达标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无效,共计317540股;此外,由于四个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为“合格C”,个人所有权比例为80%,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5.080只限制性股票均无效。

  因此,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912、62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无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持续实施。

  第四,监事会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授予2023年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该公司取消912620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君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公司作为专门的法律顾问,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发布之日:

  (1)本所有权和无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2)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所有权期,取得了所有权条件。公司实施的所有权和所有权人数和所有权数量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4)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随着所有权和无效,公司需要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06证券简称:概伦电子公告号:2024-047

  上海概伦电子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概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布,会议于2024年12月14日在广东省珠海市召开。会议现场召开,由董事长刘志宏先生召集主持。7名董事应出席会议,7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投票结果:7人赞成,占董事总数的100%;0弃权;0反对。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实现,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合格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

  本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有关详情请参见2024年12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首次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号:2024-045)。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议案》;

  投票结果:7人赞成,占董事总数的100%;0弃权;0反对。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资格,同意其授予但未归属的所有限制性股票无效;2023年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标准,同意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无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个人业绩考核部分达到标准,同意其未达到标准部分对应授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效。

  本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有关详情请参见2024年12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24-046)。

  (三)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投票结果:7人赞成,占董事总数的100%;0弃权;0反对。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资本保护产品,使用寿命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限额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回收和滚动。

  本法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有关详情请参见2024年12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4-049)。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06证券简称:概伦电子公告号:2024-049

  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2月14日,上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现金管理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时购买安全、流动性好的资本保护产品,使用期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金额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回收滚动。公司监事会和发起人招商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起人”)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同意上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1]3703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上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科技创新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1]49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380、445股,每股发行价格28.28元,募集资金总额122.679.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183.0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496.8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并于2021年12月22日发布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90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与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门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有关详情请参见2021年12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概伦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告》。

  二、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入,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投资回报。为此,公司制定了以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风险,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高安全、流动性良好的资本保护产品,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以证券投资为目的进行投资行为。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限额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回收滚动,并在到期日前返还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

  (三)决议有效期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计划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约定的产品,但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方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不利变化、投资产品损失与采购不一致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4.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及时管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收入,为全体股东获得更多回报。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投资期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资本保护产品,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或投资证券投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本周转,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资本收入,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已经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必要法律程序。本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南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措施(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损害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发起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

编辑:金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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