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宝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签订的认购赎回业务代理协议,公司决定从2024年12月16日起将华宝证券增加为国联安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半导体ETF)。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细节:
1、华宝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
网址:www.cnhbstock.com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电话费)
网址:www.cpicfunds.com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公布了华宝证券为国联安中国证券全指数半导体产品和设备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认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的事项。未来,如果华宝证券代表公司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将另行公告。
2、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国联安中证综合指数半导体产品和设备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聘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及操作指南等文件。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过去的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的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基金业绩的保证。销售机构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划分投资者的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水平,并提出适当的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产品数据总结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和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其子公司
一些基金增加了邮储银行的“邮你同赢”
同业平台是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政储蓄银行”)签订的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24年12月16日起,公司部分基金增加邮政储蓄银行“邮你赢”银行间平台作为代销机构。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在邮储银行“邮你同赢”平台上办理下列基金认购、赎回、转换等相关业务:
国联恒悦90天持有期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恒悦90天持有债券;基金代码:A类013672)
国联安增瑞政策性金融债券纯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增瑞政府债券;基金代码:C类007372)
国联安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金代码:C007702)
国联恒利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恒利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金代码:C类008000)
国联安短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短债券);基金代码:C类008109)
国联安中短期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中短期债券);基金代码:C类014637)
国联鸿利短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鸿利短债券;基金代码:C类016941)
国联恒通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恒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金代码:019813)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257070)
国联安德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联核心资产战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核心资产混合型基金代码:006864)
国联核心趋势一年持有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核心趋势一年持有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4325、C类014326)
国联安德盛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联安新蓝筹股红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新蓝筹股红利一年定期混合;基金代码:008878)
国联安行业领先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行业领先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联安新技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新技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联安科技动力股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科技动力股;基金代码:001956)
国联安泰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泰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00058)
国联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通盈混合;基金代码:A类000644、C类002485)
国联瑞祺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瑞祺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001157)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新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C类021595)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基金代码:257010)
投资者可以在邮储银行“邮你同赢”平台上申请下列基金的认购赎回业务:
国联科技创新混合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国联安科技创新混合(LOF);基金代码:501096
二、转变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股东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份转换为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另一个开放式基金股份。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后的两只基金必须由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经理管理,在同一注册机构注册,收费模式相同。
1、计算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
基金转换总费用包括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基金和转出基金认购补差费三部分。
(1)转换费率为零。如果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布。
(2)转让基金与转让基金之间的差额按转让基金与转让基金之间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认购补差费率=max[(转入基金的认购率-转出基金的认购率),0],即转入基金的认购率减去转出基金的认购率,如为负,则为零。
前端股份之间转换的认购差额费率以转让金额对应转让基金的认购费率和转让基金的认购费率为基础。后端股份之间转换的认购差额费率为零,因此认购差额费率为零。
2、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让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其中:
转换手续费=0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赎回费)×认购补差率/(1+认购补差率)
(1)转入基金的认购费率>转出基金的认购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认购补差费
(2)转出基金的认购费率≥转入基金的认购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3)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
(4)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认购率和转出基金的认购率以转出金额为依据。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以股份为单位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让的基金必须可赎回,转让的基金必须可认购。
(2)基金转换采用未知价格法,即基于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计算。
(3)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确认投资者T日基金转换业务申请的有效性。T+2日后(含当日),投资者可在相关网点查询基金转换交易情况。
(4)目前,上述单一基金转换业务的每次申请原则上不得少于100个基金份额;如果基金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因基金转出业务而小于100个,基金管理人应一次性全额转出交易账户中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单次转账申请不受转账基金最低认购限额的限制。
(5)当单个开放日单个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和转让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请份额和转让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让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决定全部或部分转让,并按相同比例确认基金转让和基金赎回。如果转让申请得到部分确认,未确认的转让申请将不予推迟。
(6)目前,前端收费模式下原持有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7)上述业务规则以各有关基金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
(8)本公司在邮储银行“邮你同赢”同业平台具体可办理转换业务的基金,为邮储银行“邮你同赢”同业平台销售并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转换业务规则,并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公布。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了解或咨询相关细节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cpicfunds.com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邮你同赢”同业平台:
955800客户服务热线
网站:https://www.psbc.com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公告邮政储蓄银行“邮你赢”银行间平台的认购、赎回、转换等相关销售业务。今后,如果邮政储蓄银行“邮你赢”银行间平台代表公司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将另行公布。
2、本公告涉及上述基金在邮政储蓄银行“邮你赢”银行间平台上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其他未知事项。请遵循邮政储蓄银行“邮你赢”银行间平台的具体规定。
3、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数据总结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大利润低回报。基金过去的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的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特定基金业绩的保证。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定期定额投资与零存取款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指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和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而简单的投资方式。然而,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避免基金投资的固有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入,也不能取代储蓄。
销售机构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划分投资者的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水平,并提出适当的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和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