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5证券简称:东南网架公告号:2024-105
债券代码:127103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1)本担保的基本情况
由于全资子公司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碳中和”)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浙江东南网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中信银行杭州萧山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萧山支行”)签订了最高担保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东南碳中和与债权人中信银行萧山分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担保。本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3000万元。
(2)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额度预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8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不得超过1.6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不得超过2.2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信用、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担保、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类型包括担保、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金额可在子(孙)公司之间调整;但在调整过程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只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金额;上述担保金额包括新担保、原担保延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限额范围内,公司和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无需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在上述限额范围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孙)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无需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本担保限额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要求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预期担保金额范围内审批子公司担保事项和子公司之间担保金额的调整,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详见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上刊登的具体内容(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公告》(公告号:2023-105)。
2、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11月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4年批准的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期的基础上。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向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增加20亿元(或等值外币)。详见《证券时报》2024年10月19日刊登的具体内容、《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增加2024年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期的公告》(公告号:2024-089)。
二、保证进度
公司预计2024年下属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5.8万元。本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金额范围内。
本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408、376.50万元的担保可用额度,公司为东南碳中和提供的剩余担保额度为13、936.50万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担保涉及的被担保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高新区89号-19号
法定代表人:王东建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材料研发、电子材料制造、电子材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维修、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必须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建设项目设计;各类项目建设活动(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结果为准)。
2、与公司的关系:东南碳中和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东南碳中和100%的股权。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4、经查询,东南碳中和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浙江东南网络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
债务人: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
最高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3000万元
自2024年11月11日至2029年11月11日起,保证金额有效期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延期履行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转让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
担保期: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即债务人按照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个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担保期分别计算。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东南碳中和融资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本需求。被担保人东南碳中和是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主要资格、信用状况和对外担保审批程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总额为6285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27038.02万元,占2023年底审计净资产的19.86%,均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没有累计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和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