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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福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今日都市网 2024-11-19 1.97w

  证券代码:003018证券简称:金福科技公告号:2024-039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金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陈金培先生计划通过协议转让将其持有的公司1.7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黄秋松先生(以下简称“受让人”),占公司总股本的6.60%。受让人与公司控股股东之间没有关系。

  本协议的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本次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协议的股份转让仍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转让登记手续。本交易能否最终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8日,陈金培与黄秋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金培将金福科技17000股(占金福科技总股本的6.60%)转让给黄秋松,总转让价为14071.20万元。

  股权变动前后,各方持股比例变化如下:

  

  二、双方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让人的基本情况

  

  三、本权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2024年11月18日,黄秋松(本章简称“乙方”)与陈金培(本章简称“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对象为甲方持有的金福科技17,160,00股,占金福科技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60%。

  (二)交易对价

  各方同意并综合考虑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则要求和上市公司二级市场的股价因素。目标股份总数为17000股,目标股份转让价格为8.20元/股,转让价格为14071.20万元。

  (三)付款安排

  乙方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款3万元;

  乙方应在交割日后十个交易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款110元、712元、万元。

  (四)股份转让交割事项

  自满足以下交付前提条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合规确认,并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合规确认后向中登公司办理目标股份转让手续:

  1、本协议已生效。

  2、乙方已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款3万元。

  (五)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涉及后续事项

  1、股份协议转让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18号。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2、股权变更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股权变更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上发表的(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简式权益变更报告》。

  3、本协议股份转让仍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转让登记手续。本交易能否最终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敦促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福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编辑:金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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