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滨海能源;证券代码:00069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连续两个交易日(2024年11月21日和11月22日)收盘价涨幅偏差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书面或通讯询问,如下:
(一)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影响较大的未披露重大信息。
(二)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内外经营环境无重大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除披露的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外,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需要更正或补充。
(五)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股票。
三、关于公司不应披露但不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公司没有规划、谈判、意向、协议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事项或与此事相关的事项;董事会也没有得知公司有信息应披露但未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价格有很大影响;公司早期披露的信息不需要纠正或补充。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
(2)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对于公司选择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请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核实函和回复。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5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