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9证券简称:南山铝业公告号:2024-082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首先,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2024年12月27日,山东南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详见2024年12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山东南山铝业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4-081)。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促进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维护公司和大多数投资者的利益,特别是中小型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未来盈利能力,公司计划通过集中招标交易回购公司的部分公共股份,以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3亿元(含),不超过6亿元(含),根据回购价格上限6.24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约为48076923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约为96、153、846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后续实施为准)。
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遇下列条件,回购期提前届满,回购计划实施:
(1)在回购期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的,回购计划实施,回购期自本日起提前到期;
(2)在回购期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的,回购计划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回购计划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计划的,回购期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计划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需要债权人知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自收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未收到通知。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按照原债权文件继续履行相关债务(义务),按照法定程序取消回购股份。
(一)债权申报所需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以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和其他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应当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邮寄、传真、邮件等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请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2月13日:00-11:00,13:00-17:00;
2、申请地点及申请材料送达地点: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工业园区;
3、联系人:范基莉;
4、邮政编码:265706;
5、联系电话:0535-8616188;
6、传真号码:0535-8616230;
7、电子邮箱:600219@nanshan.com.cn
8、其他:(1)邮寄申报的,申报日期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的文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