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公告号:2024-065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乐山电力有限公司上海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29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按照有关规定核对了公司提交的2024年a股发行手册及相关申请文件,认为申请文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依法受理和审查。
公司以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仍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计,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最终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计,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及其时间仍不确定。根据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合理投资。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44证券简称:乐山电力公告号:2024-0644
乐山电力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应当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江先生主持。会议将现场投票与在线投票相结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共有11名董事和11名参与者,其中6名董事参加了现场会议,5名董事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了会议。独立董事何曙光、副董事长林晓华、董事尹强、刘苒和乔一桐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了会议。
2、公司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监事4人,监事会主席王丹丹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修订《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及其变更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查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波,王宏恩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