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以下简称“英思特”、根据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和《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2023〕110号(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343号(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承销业务规则)〔2023〕(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4〕237号(以下简称“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分类评价与管理指南》(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南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线下认购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查询和线下电子发行的详细信息,请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发布的《线下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请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线上线下认购及支付、弃买股份等。具体内容如下:
1、2024年11月22日(T日),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9:30-15:网上认购时间为900: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24年11月22日(T日)进行网上和线下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
2、2024年11月15日,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并符合相关投资者条件的线下投资者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参与本次初步询价(T-5日)中午12:00前注册并提交验证材料,注册并提交验证材料时,请登录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助商(主承销商)”或“华泰联合证券”或“主承销商”IPO线下投资者资格验证系统(https://inst.htsc.com/institution/ib-inv/#/ordinaryipo)。
3、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如有)(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询价合格投资者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a股或非限制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
华泰联合证券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查询和线上线下发行。通过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查询和线下发行(https://eipo.szse.cn)实施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对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置不安排本次发行。如果发行价格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国家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发起人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创新”)将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战略配售的相关信息见本公告的“二。战略配售”。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线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线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离线发行对象:离线发行对象为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金融公司、保险公司、合格的海外机构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离线初步查询和离线发行。
6、初步查询: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T-4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合格的线下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并提交认购价格和拟认购数量。
线下询价开始前一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5日),T-5日)上午8:30至初步询价日(2024年11月18日)T-4日)上午9日:30前,线下投资者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的线下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询价。在线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之前,应执行内部审批流程。线下投资者应根据定价依据提供的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超过建议价格范围。
参与创业板线下查询的投资者可分别填写多个配售对象的不同报价,每个线下投资者最多填写3个报价,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120%。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包括每股价格对应的拟认购股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重新执行报价决策程序,填写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的电子平台,说明价格变更原因、价格变更范围的逻辑计算依据,以及之前的报价是否有不足的定价依据和不完整的定价决策程序,并将相关信息存档备查。
(下转A10版)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