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7证券简称:三辉电气公告号:2024-075
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三辉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郑州三辉电气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有关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一号——业务处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公司内部公布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和职位。公司监事会结合宣传情况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相关宣传和核实如下:
一、公示和验证方法
(一)宣传
1、2024年12月10日,公司在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将该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公布。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9日不少于10日。在宣传期内,公司员工可以通过口头或电子邮件向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报告。
2、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验证方法
公司监事会核实了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明、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包括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包括子公司)中的职位。
二、监事会核实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督指南》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结合监事会的验证结果,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职位的公示发表验证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列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资格,不得成为《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激励对象:
(1)最近12个月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合适的候选人;
(2)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过去12个月内认定为不合适的候选人;
(3)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过去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行政管理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是真实的,没有虚假、故意隐瞒或重大误解。
4、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是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及其子公司工作的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其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要资格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郑州三辉电气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