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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沃精工有限公司 预计金沃可转债将触发赎回条件 提示性公告

今日都市网 2024-12-18 2.58w

  证券代码:300984证券简称:金沃股份公告号:2024-0944

  债券代码:123163债券简称:金沃可转债: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金沃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7日起10个交易日内收盘价不低于“金沃可转换债券”当期可转换价格(26.93元/股)的130%(即35.009元/股)。如果公司后续股票收盘价继续不低于当期可转换价格的130%,预计将触发“金沃可转换债券”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浙江金沃精工有限公司向非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有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换的可转换债券。请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和投资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批准(证监会许可[2022]1907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债券”)310.00万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3.1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2年11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代码为“123163”,简称“金沃可转换债券”。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换期自可转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4月20日)至可转换债券到期日(2028年10月13日)。

  (四)可转换债转股价格调整

  1、“金沃转债”初始转股价为27.28元/股。

  2、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实施了2023年半年度股权分配计划,“金沃可转换债券”转换价格从27.28元/股调整为27.08元/股。调整后的转换价格自2023年9月25日(2023年半年股权分配除息日)生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在巨潮信息网披露的具体内容。(www.cninfo.com.cn)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3-058)。

  3、2024年5月14日,公司实施2023年股权分配方案,“金沃可转换债券”股权转换价格由27.08元/股调整为26.93元/股。调整后的股权转换价格自2024年5月15日(2023年股权分配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年5月8日在巨潮信息网披露。(www.cninfo.com.cn)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4-036)。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金沃可转换债券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公司有权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换期内,当上述任何情况发生时决定

  根据债券面值和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换的可转换债券:

  (1)在转股期间,如果公司a股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15只

  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的130%(含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债券票面总额;

  i:指当年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

  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如果在上述30个交易日内调整过转股价格,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内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盘价计算。

  (二)票面利率

  第一年“金沃转债”票面利率为0.5%、第二年0.7%、第三年为1.0%、第四年2.0%、第五年2.5%、第六年为3.0%。本期“金沃转债”票面利率为1.0%。

  三、此次可能触发“金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7日起,公司股票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金沃可转换债券”当期可转换价格(26.93元/股)的130%(即35.009元/股)。如果公司股票的后续收盘价继续不低于当期可转换价格的130%,预计将触发“金沃可转换债券”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换的可转换债券。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公司将在符合可转换债券赎回条件的当天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换债券有条件赎回的相关协议,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可转换债券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编辑:金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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