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证券简称:宏达股份公告号:2024-0766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或“蜀道集团”)(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次提示公告“上市公司”或“宏达股份”
●申报代码:706094
●申报价格:4.55元/股
●要约收购期:本次要约收购期为30个自然日,即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2月3日,本次要约收购期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预计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2024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自2024年11月4日起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1.395、762、595股(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占公司总股本的68.69%。公司现就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情况提出以下提示: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标公司为宏达股份,除蜀道集团、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实业”)外,还涉及要约收购的股份、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除名嘉百货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名嘉百货信托计划”)外,其他股东持有的所有无限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荣成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荣成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10个信托计划持有100.00%的信托受益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2%。本次要约收购是蜀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93.15%受益于荣成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10个信托计划,间接控制明嘉百货信托计划持有的上市公司4.92%的股份;事项完成前,蜀道集团通过宏达实业直接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6.39%的股份。事件完成后,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控制上市公司31.31%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从而触发全面收购要约的义务。
因此,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向除蜀道集团、宏达实业、明嘉百货信托计划外的其他股东发出全面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是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的,不是为了终止宏达股份的上市。
三、要约购买资金的相关情况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签署之日,蜀道集团已将1、270、143、961.45元(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自收购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自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融资的情况。
收购方承诺具备本次要约收购所需的履行能力。要约收购期届满后,收购方将根据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收要约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根据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四、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为30个自然日,即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2月3日。本次要约收购期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股东不得撤回对要约的接受。
在本次要约收购期内,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http://www.sse.com.cn/)查询截至前一个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和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
五、受要约人预测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706094
(二)申报价格:4.55元/股
(三)限制申报数量
股东申报预接受要约数量的上限为股东账户中持有的无质押、司法冻结或者其他权利限制的股份数量,超出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者有其他限制的部分,不得申报预接受要约。
(四)申报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预接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相关股份预接受要约,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相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合同序列号、预受数、申报代码。股东可以在收购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办理预接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五)卖出预接要约股票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可在当日申报出售,未申报出售的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已申报预接受要约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出售,已申报出售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预接受要约,否则相关出售股份将在其交付日卖空。流通股东在申报预接受要约的同一天申报同一股份的非交易委托,其处理顺序为:质押、预接受要约、转让托管。
(六)预接要约的确认
预接受要约或撤回预接受要约的申报,经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后一个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确认的预接受要约股份。确认的预接受要约股份不得转让、托管或质押。
(七)变更收购要约
在收购期内,如果收购要约发生变化,原预申报将不再有效,中登上海分公司将自动终止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被收购公司股东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的,必须重新申报。
(八)竞争性要约
当出现竞争性要约时,预接要约股东应在再次预接初始要约预接股份之前撤回原预接要约。
(九)司法冻结
在要约收购期内,预接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实施股份冻结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接受申报。
(十)公告预接要约
在收购期内的每个交易日开盘前,收购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上一个交易日的预接受要约,并撤回预接受。
(十一)余股处理
如果收购人从每个预先收到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涉及不到一股的剩余股份,将按照中登上海分公司股权分配中零碎股份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十二)要约转让收购的资金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收购人将包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全额存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准备金账户,然后通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结算准备金账户转入收购证券资金的结算账户。
(十三)要约转让收购的股份
收购期届满后,收购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门申请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门完成预接受要约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后,收购人将凭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手续。
(十四)收购结果公告
收购人完成股份转让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部门提交上市公司收购书面报告,并公告收购情况。
六、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一)撤回预受要约
预接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接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要约有效期的每个交易日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收购要约中相关股份的撤回预接受要约,证券公司营业部应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相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合同序号、撤回数量和申报代码。
(二)撤回预受要约公告
在收购期内的每个交易日开盘前,收购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上一个交易日撤回预接要约的相关信息。
(三)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后的下一个交易日,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生效。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解除了撤回预接受要约的股份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接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接股票的手续。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预接股东的撤回申请,终止对预接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股东不得撤回对要约的接受。
(四)竞争要约出现时,预接要约股东在再次预接初始要约预接股份之前,应撤回原预接要约。
(5)要约收购期间预接受要约的流通股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者设定其他权利限制的,证券公司应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协助执行股份设定其他权利前撤回相应股份的预接受申报。
(六)本次要约收购期间最后三个交易日,预接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七、预接要约
截至2024年11月21日,要约收购预接要约股份总数为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
八、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如果投资者想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咨询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公司(www.sse.com.cn)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