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6证券简称:万通发展公告号:2024-1044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1月22日,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的通知。据了解,嘉华控股和万通控股已完成与北京复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复兴一号私募股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北京复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转让登记手续。具体情况现公告如下:
1.本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4年4月30日,嘉华控股与北京复源、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股份转让给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万通控股与北京复远、罗光群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其已质押给罗光群的公司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嘉华控股和万通控股将公司1.1亿股股份转让给北京复远,占公司总股本的5.53%。嘉华控股和万通控股向北京复远转让公司股份1.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详见2024年5月1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和股权变更的提示公告》(公告号:2024-036)。
二、本协议股份转让登记情况
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于2024年11月21日完成转让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转让登记确认书。
本协议转让股份转让登记完成后,嘉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46、889、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万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19、259、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6%。北京富源持有公司股份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成为公司大股东。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协议转让股份转让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转让双方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1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