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9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布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24年11月19日起限制本基金的认购(含定期定额认购)和转让转让业务合并,以保护现有基金股东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经营的稳定性,也就是说,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认购(包括定期定额认购)和转换申请基金A或C基金份额的总申请金额不得超过5亿元。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额的,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在办理具体业务时,应当遵守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更新)和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按照履行职责、诚实信用、谨慎勤奋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该基金过去的业绩及其净值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业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总结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