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情况报告**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泷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南山区涌泉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上海涌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指被减持股份的上市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4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302,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75,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4%。
---
**第三节 本次减持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4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372,600股。减持前后持股变动如下:
| 信息义务人名称 | 减持前持股数(股) | 减持后持股数(股) |
|----------------|--------------------|--------------------|
|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上海泷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深圳市南山区涌泉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上海涌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无其他减持行为。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 其他备查文件。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包括减持前后持股数量、比例等信息。)
---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
**上海泷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
**深圳市南山区涌泉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
**上海涌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4月10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