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发布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以下是该公告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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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39,782,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86%。
- 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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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
1. **解除限售股东及持股比例**:
- 台州捷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部分自然人股东。
- 外资股东及其他投资者。
2.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 柏强先生:15,529,404股,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3,882,351股(因每年转让不超过25%)。
- 台州捷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352,938股。
- 王武杰、陶勤跃、章禹等台州齐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12,532,400股,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3,750,000股。
3. **限售原因**: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文志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25%的股份。
- 外资股东YangSong(宋杨)因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承诺自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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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本次解除限售前: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210,789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5,310,711股。
- 本次解除限售后: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993,140股(增加40,782,351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539,16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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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对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符合上市流通条件,且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其承诺。因此,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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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说明**
-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部分股份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如肖坚先生的1,650,000股质押)。
- 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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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及市场动态,理性投资。本次股份上市流通可能对短期内公司股价产生一定影响,建议投资者结合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和行业趋势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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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进一步了解详情,请查阅公司发布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2025年4月11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