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发展前景,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三、回购股份的用途及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 四、回购股份的议案内容
1.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38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 **回购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 **回购数量**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4.38元/股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4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0.13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0476%;按照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5.06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0238%。
具体回购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
4. **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回购。
5.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决定回购的具体事项;
- 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 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其他事宜。
###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回购股份的预案是基于公司价值判断和未来发展的考虑,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3.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
### 六、其他事项
1. **风险提示**
- 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本次回购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可能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 市场风险:回购股份期间,股票价格波动可能导致回购数量不及预期的风险。
2. **回购股份的过户及注销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自回购完成之日起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 **通知债权人及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向债权人提供相关资料,就回购股份事宜与其进行协商。
###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股份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