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示内容
公司在2025年3月12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同时,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21日期间,在公司网站及钉钉平台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间,任何员工均可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馈等方式向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 监事会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以下材料:
1.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 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 监事会核查意见
1. 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的核心骨干员工,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2. 本次激励计划不包括以下人员:
(1)公司董事、独立董事;
(2)公司监事;
(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
(4)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2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