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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今日都市网 2024-11-14 1.85w

  证券代码:00269证券简称:康达新材料公告号:2024-0999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董事会决议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次数: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1)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日召开现场会议:30。

  (2)网上投票时间:公司还为股东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上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

  2024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网上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上投票: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在现场投票或网上投票中选择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投票权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上投票包括两种投票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同一投票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会议地点:上海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大厦A区3号楼会议室

  7、2024年11月25日股权登记日

  8、出席会议的对象

  (1)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注册的全体股东有权出席会议,截至会议股权登记日结束;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请参见附件2);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在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3、上述提案是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的表决。中小投资者是指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除股东、公司董事、监事、总共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份。

  三、会议登记方式

  1、注册时间:2024年11月28日9日: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当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股东账户卡、身份证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当持有委托书和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应当持有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当持有委托书和身份证。

  (3)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向会议登记处出示上述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并向会议登记处提交上述规定凭证复印件。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文件(2024年11月28日16日):以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为准)。

  3、注册地点:上海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大厦A区3号楼

  邮编:201204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指定传真:021-50770183

  联系人:沈一涛、刘洁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自行承担食宿费和交通费;

  2、股东应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会议;

  3、会议咨询:上海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大厦A区3号楼;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联系人:沈一涛、刘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1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9

  2、投票简称:“康达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其他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投票具体提案,再投票总提案的,以投票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2024年11月29日,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上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或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姓名: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填写票数,或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间填写√号码。投票人只能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投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669证券简称:康达新材料公告号:2024-097

  康达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的股权

  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料”)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及相关交易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简介

  上海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科技”)全资子公司拟与黄让南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黄让南持有的福建康达新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宇”)3%的股权,价格为220.48万元;价格为1053.33万元,收购黄让南持有的南平天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实业”)10%的股权。

  目前,康达新宇和天宇实业是新材料技术的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新材料技术将持有康达新宇和天宇实业100%的股权。

  2、关联关系说明

  黄让南是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黄让南是公司的关联方,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及相关交易的议案》,相关董事黄让南避免对该议案进行表决。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特别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了所有独立董事的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购买股权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黄让南,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52102*********,现任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与自然人的关联。

  经查询,黄让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基本情况

  (一)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1、名称:福建康达新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万元;

  3、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4、成立日期:2019年3月15日;

  5、91350781MA32K37A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公司住所:福建省邵武市金塘工业园三期行岭平台行岭路;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造专用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专用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开发;机械设备销售;非住宅房地产租赁(营业执照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

  8、股权结构

  交易前,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9、最近一年和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0、经查询,康达新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交易标的产权明确,无抵押、质押等限制转让,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妨碍所有权转让。

  (二)南平天宇实业有限公司

  1、名称:南平天宇实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4、成立日期:1995年11月29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1619613961;

  6、公司住所:邵武经济技术开发区;

  7、经营范围:工业粘合剂、化学试剂、染料中间体、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工产品(上述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爆炸物)的生产和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9、最近一年和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0、经查询,天宇实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交易对象的股权所有权明确,无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无其他涉及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无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除法律、法规外,没有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4、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公司聘请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康达新宇的财务报表,并出具《审计报告》(荣成审字[2024]210Z0103号)。截至2024年6月30日,康达新宇净资产7349.17万元,其中黄让南持有康达新宇3%的股权,相应账面价值220.48万元。根据双方的友好协商,黄让南持有的康达新宇3%的股权以220.4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材料技术。

  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宇实业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聘请北京坤源智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天宇实业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计委员会(2024)第202369号)和《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估报告[2024]0778号)。以202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天宇实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0.5万元,其中黄让南持有天宇实业10%的股权,相应股东权益价值1.05万元。根据双方的友好协商,黄让南持有的天宇实业10%的股权以1053.3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材料技术。

  上述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5.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1、签订协议的主体:

  (1)受让人:上海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转让方:黄让南;

  (3)目标公司:福建康达新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

  (1)黄让南同意将其目标公司的3%股权(相应注册资本300万元)转让给新材料技术,新材料技术同意转让目标股权。

  (2)股权转让完成后,新材料科技将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相应注册资本1000万元)。

  3、转让价格:根据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7月31日确定的目标公司3%的股权价值为220.48万元。经协商一致同意,黄转让给新材料技术的目标股权总对价为220.48万元。

  4、目标股权交付:新材料技术支付转让款之日为所有目标股权转让的交付日。双方应共同促进股权转让尽快完成,并确保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交付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5、付款安排:双方协商同意,协议生效后,新材料科技应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必要决议和2024年11月20日晚后10个工作日内向黄让南支付全部转让款。

  6、其他事项:自交付日起,黄不再享有与标的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新材料技术成为标的股权持有人,依法享有标的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目标公司未分配利润、收入、红利、股息由公司唯一股东新材料技术享有。

  7、本协议自双方有效签署之日起成立生效。

  (二)南平天宇实业有限公司

  1、签订协议的主体:

  (1)受让人:上海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转让方:黄让南;

  (3)标的公司:南平天宇实业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

  (1)黄让南同意将其目标公司10%的股权(相应注册资本500万元)转让给新材料技术,新材料技术同意转让目标股权。

  (2)股权转让完成后,新材料科技将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相应注册资本5000万元)。

  3、转让价格:根据北京坤源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2024年6月30日确定的目标公司10%的股权价值为10050万元。经协商同意,黄让南将目标股权转让给新材料技术的总对价为1053.33万元。

  4、目标股权交付:新材料技术支付转让款之日为所有目标股权转让的交付日。双方应共同促进股权转让尽快完成,并确保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交付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5、付款安排:双方协商同意,协议生效后,新材料科技应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必要决议和2024年11月20日晚后10个工作日内向黄让南支付全部转让款。

  6、其他事项:自交付日起,黄不再享有与标的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新材料技术成为标的股权持有人,依法享有标的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目标公司未分配利润、收入、红利、股息由公司唯一股东新材料技术享有。

  7、本协议自双方有效签署之日起成立生效。

  六、其他涉及关联交易的安排

  1、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和土地租赁;

  2、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增加同业竞争。

  7.从年初到披露日,与关联方共同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从2024年初到披露日,除按黄让南所在岗位支付工资外,公司与其之间没有相关交易。

  8、资产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新型粘合剂材料项目已进入生产阶段。根据对当前企业资源和市场发展的分析,康达鑫宇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潜力。通过业务发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调动优质资源,增强行业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

  南平天宇工业有限公司作为绿色环保水基商标、纸制品粘合剂、聚烯烃热熔胶等一系列产品研发生产企业,水基酪蛋白胶主要用于啤酒、饮料等标签粘接,环保水基纸制品胶主要用于食品企业纸制品包装制造成型粘接。上述系列产品无毒、无污染、无腐蚀、氧化,符合国内外最新标准,客户为国内大型啤酒生产企业和部分食品企业。

  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的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胶粘剂新材料行业的内部资源,加强对天宇实业和康达新宇的控制,提高公司整体经营决策效率。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宇实业和康达新宇的财务报表在收购前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交易价格分别根据账面价值和评估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平,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交易以自有资金支付,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现金流,对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影响不大,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九、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召开了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康达新宇与天宇实业少数股东股权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交易价格参照股权的账面价值和资产评估,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及相关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审议,相关董事应避免表决。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题会议决议;

  3、《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10Z0103号)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4、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计字(2024)第202369号);

  5、《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2024]0778号)由北京坤源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6、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69证券简称:康达新材料公告号:2024-098

  康达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申请注册发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调整和优化康达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债务结构,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计划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相关方案和授权事项如下:

  一、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基本方案

  (一)发行人

  康达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二)发行品种

  中期票据

  (三)发行市场

  中国银行间市场

  (四)发行规模

  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规定的金额和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五)发行期限

  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六)募集资金的目的

  募集资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返还利息债务、项目投资、补充营运资金和其他用途)。

  (七)发行利率

  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的市场情况,发行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协商确定。

  (八)发行时间和方式

  可在注册金额和有效期内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一次或分期,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九)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买方除外)。

  (十)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中期票据发行的登记和有效期持续有效。

  二、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中期票据的注册和发行,公司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面负责中期票据的注册和发行,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要确定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计划,修订和调整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金额、发行期限、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

  (二)聘请承销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中期票据登记发行申报;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中期票据相关的合同、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承销协议及相关信息披露的适用监管规则),并办理中期票据发行的申报、登记、发行手续;

  (4)如果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计划等相关事项;

  (五)按照适用的监管规则披露相关信息;

  (六)办理与本次登记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七)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8)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在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和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对公司的影响

  中期票据的发行可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实现资金的高效运作,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没有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四、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对中期票据发行条件的规定,具有发行中期票据的资格。本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并注册后实施。最终注册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是否获得批准是不确定的。请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69证券简称:康达新材料公告号:2024-0966

  康达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1月8日,康达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公司董事。2024年11月13日上午会议: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董事13人,董事13人,董事13人,董事13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巨潮信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关于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4-097)。

  投票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董事黄让南避免对本案进行投票。

  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计划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超潮信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中期票据申请登记发行公告》(公告号:2024-098)。

  投票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披露。

  投票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出申请的议案》。

  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日,公司董事会决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上海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玉河企业大厦A区3号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的具体内容见超潮信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号:2024-099)。

  投票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题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编辑:金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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