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1证券简称:京山轻机公告号:2025-022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采购订单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原因不能履行的风险;
2.本协议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或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协议要求和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订概况
湖北京山轻工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三协精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协精密”)近日与锂电池龙头企业客户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采购订单协议,总金额约10.20亿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4.14%,占202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71.5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根据协议对方出具的保密要求文件,本协议对方的部分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和商业敏感信息,按规定披露或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竞争不当,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信息豁免披露的内部程序。
二、交易对手介绍
(一)交易对方的情况
公司名称:客户
关联关系:客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公司已经履行了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并披露了协议对方的相关信息。
(二)绩效能力分析
上述交易对手为客户实际控制的公司,信誉良好,履约能力强,履约风险可控。
(三)类似的交易情况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1-2023年),公司与客户及其控股孙及其子公司发生类似交易,销售合同总额(人民币、含税)约300.37万元、31万元、692.68万元、15万元、987.25万元。每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占0.07%左右、6.51%、2.22%。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
买方:客户
卖方:惠州三协精密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锂电设备生产线等。
3.交易金额:总共约10.20亿元人民币(含税)
4.协议签署时间:2025年2月27日
5.生效条件: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结算方式:按履约节点结算。
7.履行期限:根据客户发布的交货计划执行。
8.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确保交易价格公平、客观,有效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上述交易对手签订的采购订单协议总金额约为10.20亿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4.14%,占202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71.51%。本订单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或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协议要求和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上述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没有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依赖协议当事人。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或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协议要求和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2.由于外部宏观环境、国家相关政策、客户需求等不可抗力的重大变化,本协议及后续合作履行期间可能会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请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审议程序
上述协议属于公司的日常商业采购协议,不涉及相关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的设备采购订单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青工机械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一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