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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星期一

新洋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今日都市网 2025-01-25 1.51w

  证券代码:000902证券简称:新洋丰号:2025-005

  债券代码:127031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阳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章程〉详见《中国证券报》2024年12月31日提案。、《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年1月23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版《营业执照》

  公司名称:新阳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914208007640001A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

  法定代表人:杨才学

  注册资本:1、254、733、168元

  成立日期:1986年10月2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包装装饰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印刷品印刷;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农药零售;农药批发;移动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化学品制造);生产化工产品(不含许可化工产品);销售化工产品(不含许可化工产品);土壤污染控制和修复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普通货物储存服务(不包括需要批准的危险化学品等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经纪、投资活动、化肥销售、会议展览服务、住房租赁、非住房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租赁服务);可再生资源加工、可再生资源销售、固体废物处理、石灰石膏制造、石灰石膏销售、轻建筑材料制造、轻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还应当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新阳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2证券简称:新洋丰号:2025-004

  债券代码:127031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预计将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000902股票简称:新洋丰

  2.债券代码:127031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3.转股价:人民币17.39元/股

  4.转股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7年3月24日

  5.自2025年1月13日起,截至2025年1月24日,公司股票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如果公司股票的后续收盘价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将触发转股价格的下行修正条件。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发行可转换债券

  新阳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许可证[2021]20号》批准,于2021年3月25日公开发行了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总发行额10.00亿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优先分配给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的原股东。原股东优先分配以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分配后的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发行。认购不足1万元、万万元、万万元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的10.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1年4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414号”批准,债券简称“洋丰可转换债券”,债券代码为“12703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新阳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3月31日)起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10月8日)至可转换债券到期日(2027年3月24日)。

  (四)可转换债转股价格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自2021年10月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自2021年10月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洋丰可转换债券”初始转换价为20.13元/股。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计划》。公司2020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4、529、290股后1、254、729、596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2.00元现金(含税)。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计划于2021年5月11日实施。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阳丰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从原来的20.13元/股调整为19.94元/股,调整后的转换价格自2021年5月11日起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新阳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内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换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换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发展,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3日和2021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公司2021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4、529、290股后1.254、732、686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2.00元现金(含税)。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计划于2022年5月17日实施。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阳丰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由原来的17.76元/股调整为17.57元/股,调整后的转换价格自2022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2022年公司年度股权分配计划为:将回购股份(回购股份为49、796、348股)后1、254、732、942股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4、529、290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2.00元现金(含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于2023年5月23日实施。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阳丰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由原来的17.57元/股调整为17.38元/股,调整后的转换价格自2023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改变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洋丰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将相应调整,从17.38元/股调整为17.69元/股,调整后的“洋丰可转换债券”转换价格为17.69元/股,调整后的转换价格自2024年1月3日起生效。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公司2023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54、733、054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3.00元现金(含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已于2024年5月21日实施。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阳丰可转换债券的可转换价格从17.69元/股调整为17.39元/股,调整后的可转换价格自2024年5月21日起生效。

  二、二。可转换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存续期间,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前可转换价格的85%时,向下提出可转换价格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计划只有在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实施。股东大会表决时,持有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应当避免。修订后的股票转换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价格与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价格之间的较高价格,修订后的股票转换价格不得低于上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如果在上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转换价格调整,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果公司决定修改股权转让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相关公告,公告修改范围、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股权转让期(如有必要)。恢复股权转让申请,并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股权转让价格修正日)实施修正后的股权转让价格。

  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以后,转股登记日前,应当按照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5年1月13日起,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截至2025年1月24日

  公司股票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85%。如果公司股票后续收盘价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的85%,预计将触发转股价向下修正的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的,视为转股价格不修正。

  四、其他

  如果投资者需要了解“洋丰可转换债券”的其他相关内容,请参阅《新洋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该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在巨潮信息网上披露。

  特此公告。

  新阳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编辑:金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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