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4证券简称:高德红外公告号:2024-0433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22年10月28日、11月15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试点实施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营》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2024年12月26日员工持股计划第二锁定期届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二锁定期届满如下:
1.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和锁定期
2022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转让登记确认书》。2022年12月26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5、469、082股非交易转让至“武汉高德红外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753%,转让价格为5.91元/股。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2022年12月28日。(http://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关于完成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转让的公告》。
2023年6月19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85、181、622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1.3元现金(含税)。同时,将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每10股转换为3股,不发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明年。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实施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份数量变更为33、109、8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753%。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2023年6月13日。(http://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公告。
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得超过10年,员工持股计划自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份转让至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标的股份分四个阶段解锁。解锁时间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份转让至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和48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比例分别为20%、20%、40%、20%。
其中,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锁定期于2024年12月26日届满,解锁日为2024年12月27日,可解锁股份数为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20%,即解锁661.4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49%。;员工持股计划剩余2000.13万股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锁定。
第二,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解锁期的评估完成情况及解锁情况
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对持有人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年度为2022-2025年,持有人最终解锁的目标股权数量将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等级确定。绩效考核等级对应的个人解锁系数如下:
根据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持有人实际解锁份额兑现。
当年持有人认购股份的权益=持有人计划所有权×归属于绩效考核的权益比例。
如果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级结果为C,持有人只能获得当年考核对应认购股份的权益的50%。当年剩余股份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相应股份由管理委员会以原始出资额和净值出售(净值=出售时股价)×对应的解锁份额,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下同)低值原则返还持有人。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级结果为D的,持有人未解锁股份对应的目标股份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相应股份由管理委员会出售后,原投资和净值低的原则返还持有人。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结合持有人的绩效考核,分配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股权。
三、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安排
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如果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或部分持有人以书面形式授权管理委员会对其持有的股份对应的股份进行现金处置,管理委员会将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逐一现金,并按持有人持有的股份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如果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或部分持有人未经授权,管理委员会应当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标的股份转让给持有人的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
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测、业绩快报公告前5天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起至依法披露之日起;
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限。
4、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得超过10年,员工持股计划自公告最后标的股份转让至员工持股计划名称之日起计算。在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以提交董事会批准延长计划的存续期。
2、员工持股计划到期前两个月,如果公司持有的股份未全部出售或转让给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持有的股份超过50%(不含50%)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期限可以延长。
3、如果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因公司股票暂停或窗口期短而无法在截止日期届满前全部兑现,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持有的50%以上(不含50%)股份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截止日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经管理委员会提出,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必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持有的50%以上(不含50%)股份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终止员工持股计划
1、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份全部出售或转让,且员工持股计划下的货币资产(如有)全部清算分配后,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上述自动终止和提前终止外,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持有的50%以上(不含50%)股份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继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公司的相关公告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