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9证券简称:七匹狼公告号:2024-060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七狼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17日披露了《回购报告》(公告号:2024-038)。公司决定利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总资金不低于1.5亿元,不超过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50元/股(含)。如果按回购价格上限5.50元/股计算,回购股份数量下限至上限为:27、272、727至54、545、4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下限至上限为:3.87%至7.7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为准。回购实施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
2024年7月1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集中竞价回购股份。详见《证券时报》2024年7月19日公司。、《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号:2024-0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应在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底的回购进度。公司回购股份现公告如下:
1.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604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最高成交价为5.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4元/股,交易金额为79、765、533.09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方式符合既定的回购计划和回购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股份回购时间、股份回购数量、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期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17条、第18条的有关规定。2023年修订)。
1、公司未在下列期限内回购公司股份:
(一)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依法披露之日起;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委托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限制公司股票当日的交易涨幅;
(2)股份回购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股价无涨跌限制的交易日内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将在回购期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关注后续公告,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