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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通信有限公司 实施“英通转债”赎回 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今日都市网 2024-11-26 2.27w

  证券代码:002861证券简称:盈通信公告号:2024-0811

  债券代码:128118债券简称:盈通可转债: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英通可转换债券”赎回价格:101.40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3.0%,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批准的价格为准。

  2、2024年11月11日,赎回条件满足日

  3、停止交易日:2024年12月16日

  4、2024年12月19日停止转股日

  5、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18日

  6、赎回日期:2024年12月19日

  7、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中国结算账户):2024年12月24日

  8、2024年12月26日,投资者赎回到账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赎回完成后,“英通可转换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如果债券持有人持有的“英通可转换债券”被质押或冻结,建议在停止转换前终止质押或冻结,以避免因无法转换而赎回。

  11、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4年12月18日市场收盘后未转换股份的“英通可转换债券”将以101.40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由于目前“英通可转换债券”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英通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注意限期转换股份。如果投资者未能及时转换股份,他们可能会面临损失。请注意投资风险。

  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1月11日起,盈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30%(含130%,即12.58元/股),已触发“盈通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英通可转换债券”的提案》。结合当前市场和公司自身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英通可转换债券”的提前赎回权。现将“英通可转换债券”赎回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英通转债”基本情况

  (1)发行可转换债券

  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证监会许可证〔2020〕经615号文件批准,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公开发行了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债券”),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2020〕667号文章同意,公司3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8月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盈通可转换债券”,债券代码为“12811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盈通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换期自可转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7月8日)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1月8日)起至可转换债券到期日(2026年7月1日)。

  (四)可转债价格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公司发行的“盈通可转债”自2021年1月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7.53元/股。

  由于公司实行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转股价格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进行调整。自2021年5月25日股权分配除息日起,公司相应将“英通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从27.53元/股调整为21.12元/股。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于2021年5月19日发表的公司(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盈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1-034)。

  由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傅志伟、李石阳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次终止限制性股票评估目标,公司已授予相应回购取消激励对象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44、200股,公司总股本减少1。344,200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英通转债”转股价格由21.12元/股调整为21.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9月9日生效。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于2021年9月9日发表的公司(http://www.cninfo.com.cn)上述《关于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调整“盈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1-059)。

  由于公司终止实施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邱斌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回购取消激励对象已授予1、224、600股限制性股票,但尚未取消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减少1、224、600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英通转债”转股价格由21.24元/股调整为21.3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3月11日生效。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于2022年3月11日发表(http://www.cninfo.com.cn)上述《关于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并调整“盈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2-005)。

  由于公司实行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转股价格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进行调整。自2024年5月30日起,公司将“英通转债”转股价格从21.35元/股调整为21.20元/股。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于2024年5月24日发表。(http://www.cninfo.com.cn)上述《关于调整“盈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4-028)。

  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修正盈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024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修正盈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024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盈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前20个交易日股票平均交易价格为9.58元/股,股东大会前1个交易日平均价格为9.53元/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为5.36元/股,公司股票面值为1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盈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1.20元/股向下修正为9.68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8月6日起生效。

  二、“盈通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成就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可转换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英通转债”有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内,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债券面值和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决定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内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的130%(含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总票面金额;

  i:指当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

  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如果在上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转换价格调整,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触发情况

  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1月11日起,盈通通信有限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30%(含130%,即12.58元/股),已触发“盈通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实施赎回安排

  (1)赎回价格及确认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英通转债”赎回价格为101.40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IA=B×i×t/365,其中:

  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额;

  i:指当年债券的票面利率(3.0%);

  t:指计息天数,即实际日历天数为170天(计息年度赎回日期(2024年12月19日)至计息年度赎回日期(2024年12月19日)。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3.0%×170/365=1.40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40=101.40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批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代扣代缴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1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的所有“英通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赎回提示公告,并通知“英通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4年12月16日起,“盈通转债”停止交易。

  3、自2024年12月19日起,“盈通转债”停止转股。

  4、2024年12月19日为“盈通可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18日)收盘后在中国结算登记的“盈通可转债”。赎回完成后,“盈通可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

  5、2024年12月24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达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4年12月26日为赎回款到达“英通可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英通可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证券公司直接转入“英通可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赎回日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赎回结果公告,全部赎回后发布可转换债券退市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可转换债券简称:Z可转换债券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玉立大道555号,湖北省通城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电话:0769-83330508

  联系邮箱:ir@yingtong-wire.com

  4、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英通可转换债券”

  经核实,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符合前六条个月内(即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11月1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交易“英通可转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英通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办理转换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债券的证券公司申报转换。具体转换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换债券转换的最小申报单位为1份,每份面额为1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申报单位为1份;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换的,转换数量合并计算。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的股份必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换时转换为1股的可转换债券余额不足。公司将在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转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以现金支付该部分可转换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相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购买的可转换债券可在当日申请转换。可转换债券转换的新股可在转换后的下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享有与原股份相同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英通通信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盈通信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编辑:金杜

公告 提示 通信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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