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山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签订的相关协议,自2024年11月14日起,公司部分开放基金新增中山证券为销售机构,开放转型、固定投资业务。
一、新增销售基金范围及业务开通情况:
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持有公司发行的任何开放基金后,可以直接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基金的基金份额,而无需赎回持有的基金份额,然后购买目标基金的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后的两只基金必须由卖方代理的同一基金经理管理,并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并开通转换业务。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让方基金必须可赎回,转让方基金必须可认购。
4.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让视为赎回,转让视为认购。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和转让登记人将在T+1日确认投资者T日基金转换业务申请的有效性。在T中+投资者可以在2天后(包括当天)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交易情况。基金转换后的赎回时间为T+2天后(包括当天)。
5.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股份可在权益登记日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6.基金转换采用未知价格法,即基于申请受理当日转让转让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
7.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费和转入基金的认购费。
8.基金转换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①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②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率
③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④转入基金认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认购费率)×转入基金认购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的,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⑤转出基金认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认购费率)×转出基金认购费率
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的,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⑥补差费用=Max{(转基金认购费-转基金认购费),0}
⑦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
⑧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公式中的“转让基金认购费”是在转让过程中根据转让金额重新计算的费用,仅用于计算差额补充费用,非转让基金份额在认购过程中实际支付的费用。
例如:投资者希望将10万泰信周期回报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信周期回报债券”)(持有7-365天)转换为泰信中小型选择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信中小型选择混合”)。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对应申请日份额净值假设为1.020元,对应认购率为0.8%,对应赎回率为0.1%。泰信中小盘混合对应申请日份额净值假设为1.500元,相应认购率为1.5%。转换投资者可获得的泰信中小盘选择混合股计算方法如下:
①转出金额=10000.0000.0000×1.020=102,000.00元
②转出基金赎回费=102,000.000×0.1%=102.00元
③转入金额=102.00-102.00=101,898.00元
④转入基金认购费=101,898.00/(1+1.5%)×505.88元1.5%=
⑤转出基金认购费=101,898.00/(1+0.8%)×0.8%=808.71元
⑥补差费=转入基金认购费-转出基金认购费-转出基金认购费
=505.88-808.71=697.17元
⑦净转入金额=101,898.00-697.17=101,200.83元
⑧转让份额=101、200.83/1.500=67、467.22份
9.投资者应当按照“股份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让的股份必须是可用的股份,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冻结的股份不得申请转换。
10.各基金的转换申请时间以《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为准。当天的转换申请可以是15:00前在卖方处撤销,超过交易时间的申请失败或下一天申请。
11.基金转让的股份限制以《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为准,单次转让申请不受转让基金最低认购限额的限制。
12.当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和净转换转让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个别基金的比例是否构成巨额赎回以具体基金合同为准)。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让具有与基金赎回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资产组合决定全部或部分转让,基金转让和基金赎回的比例相同。部分确认转出申请时,未确认的转出申请不予顺延。
1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异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由于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持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基金股份转让申请。
(4)《基金合同》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情形、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招聘说明书》规定了特殊情况。
(5)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发布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三、其他事项
1.如果投资者想了解各基金产品的细节,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公司承诺以诚信、勤勉、负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回报。投资者在投资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文件。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了解或咨询相关信息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0-888-5988或021-38746
网址:www.ftfund.com
2、中山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编辑:金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