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7证券简称:春光科技公告号:2024-0866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2月9日,金华春光橡木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布。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和通讯。7名董事应出席会议,7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一些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和投票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正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春光科技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公告》(公告号:2024-088),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投票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相关董事陈正明、张春霞、陈凯回避投票。
该提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出申请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春光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4-089)。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57证券简称:春光科技公告号:2024-088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期
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开放、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该交易不会对关联方产生更大的依赖。
●其他需要投资者注意的事项:无需注意的事项:
1.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执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或“春光科技”)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日常相关交易预期议案》。该议案涉及相关交易。相关董事陈正明、张春霞、陈凯回避表决后,该议案由4名非相关董事表决,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批。该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相关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题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日常相关交易预期。
(二)预测和执行前一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由于苏州海力电器有限公司和苏州佳世源实业有限公司自2024年8月22日起不再属于公司关联方,上表中统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22日之间的交易金额。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期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述关联交易金额不含税;2、由于2023年财务数据尚未出来,上述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基数是公司2023年的采购或销售总额。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金华新氧铝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景远
注册资本:5073.74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汪高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781MA2M1DK92
经营范围:一般工程: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制品研发。
成立日期:2021年2月05日
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4,213.08万元,总负债1,842.65万元,净资产2,370.43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1,995.26万元,净利润-513.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74%(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4,127.25万元,总负债1,862.41万元,净资产2,264.85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365.08万元,净利润-105.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5.12%(未经审计)。
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金华新氧铝业有限公司99%的股权,因此与公司同时受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三条规定的情形。
2、浙江菲卡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加娴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斜桥镇新合路8号楼3楼(自主申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481MA2JG0232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家电研发、家电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五金制品制造、模具制造、日常杂项制造、织物纺织加工(营业执照除外)。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1日
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362.43万元,总负债2.092.04万元,净资产1.270.39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3.972.11万元,净利润247.10万元,资产负债率62.22%(未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3022.09万元,总负债17.96万元,净资产1.294.12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3.102.66万元,净利润23.74万元,资产负债率57.18%(未经审计)。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凯、陈宏旋共持有公司55%的股权,与公司形成关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三条规定的情形。
3、苏州尚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秦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友谊工业区
91320509MA278M0W2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件及机电元件设备制造、电子元件制造、电子元件批发、电子元件零售、电子元件及机电元件设备销售、电子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材料制造、电子材料研发、电子材料销售、模具销售、模具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研发、家用电器研发、货物进出口。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9日
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828.89万元,总负债1.674.20万元,净资产-845.31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234.66万元,净利润-583.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01.98%。;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821.92万元,总负债1.274.96万元,净资产-453.04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546.69万元,净利润-507.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5.12%(未经审计)。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凯配偶刘秦持有公司90%的股权,与公司形成关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三条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关联方金华新氧铝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生产的吸尘器铝管产品提供表面氧化处理。(2)公司向浙江菲卡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注塑件、铝管等原材料,并根据不同客户和业务要求采购或委托加工滚布刷等产品部件。(3)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向苏州尚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电路板电子元件或委托加工。上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期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目的
(1)公司生产的真空吸尘器零件铝管产品需要表面处理。金华新氧铝业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氧化处理业务。其管理团队拥有多年的生产经验和成熟的技术,能够保证铝管产品的表面处理质量,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发展。(2)公司向浙江菲卡亚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尚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产品上游零部件,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协同作用,进一步完善供应链体系,提高对客户的快速响应能力。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当前和未来的财务状况,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57证券简称:春光科技公告号:2024-089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12月30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30日15:00
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盘开发区花台路13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4年12月30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4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经营》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提案,相关公告于2024年12月14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没有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避免表决的相关股东名称: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陈正明、张春霞、陈凯、陈宏旋、金华凯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金华市易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投票。如果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则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详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类优先股的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股东账户下的所有股东分别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普通股和同一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股和品种股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1、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定股东:法定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出席会议的融资融券投资者,应当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和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当持有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当持有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参与者身份证和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件或传真登记。
(5)2024年12月27日提交上述文件:以00点前收到为准。
2、2024年12月27日上午8日登记时间: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注册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盘开发区花台路1399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自行承担交通和住宿费用。
2、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盘开发区花台路1399号公司证券部。
3、联系人:杨勤娟
4、联系电话:0579-82237156
5、联系传真:0579-89108214
6、电子邮箱:cgzqb@chinacgh.com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在“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603657证券简称:春光科技公告号:2024-087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2月9日,金华春光橡木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布。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由3名监事和3名实际监事出席。会议的通知、召开和投票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艳芳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详见《春光科技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公告》(公告号:2024-088),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提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编辑:金杜